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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浩物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8-10-30  

						证券代码:000757           证券简称:浩物股份         公告编号:2018-102 号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8年10月29
日召开八届六次董事会会议、八届五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
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为解决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财务报告编制中的实际问题,规范
企业财务报表列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
称“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
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
进行了修订。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本公司需对财务报表格式的相关内容
进行相应的变更。
    2、变更日期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自本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的八届六次董事
会会议、八届五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之日
起执行,且本公司已在编制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中予以适用。
    3、变更前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本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
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
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本公司采用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关
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
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
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
       本公司于2018年10月29日召开八届六次董事会会议、八届五次监事会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
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
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本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财会【2018】15号)的要求,本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项目的列示,并
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1、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收票据及
应收账款”项目;
       2、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项目合并计入“其
他应收款”项目;
       3、原“固定资产清理”和“固定资产”项目合并计入“固定资产”项
目;
       4、原“工程物资”和“在建工程”项目合并计入“在建工程”项目;
       5、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付票据及
应付账款”项目;
       6、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其
他应付款”项目;
       7、原“专项应付款”和“长期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长期应付款”
项目;
       8、原“持有待售资产”及“持有待售负债”项目核算内容发生变化;
       9、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原计入“管理费用”项目的研发费用单独
列示为“研发费用”项目;
       10、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列示“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
目;
       11、对原“其他收益”、“资产处置收益”、“营业外收入”和“营
业外支出”项目核算内容进行调整;
       12、将“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
享有的份额”简化为“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3、在“股东权益内部结转”项目下,将原“结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
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改为“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
收益”。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只涉及本公司财务报表的列报和调整,不涉及对本
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本公司资
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任何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
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规
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
果,符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根据《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
【2018】15号),本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只涉及本公司财务报表的列报和调整,不涉及对本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
整,不会对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本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
资产及净利润产生任何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综上,独立董事同意本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
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进行的
相应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本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
公允地反映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八届六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八届五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八届六次董事会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