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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浩物股份:关于变更对全资子公司贷款担保方式的公告2018-11-29  

						证券代码:000757           证券简称:浩物股份        公告编号:2018-116 号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对全资子公司贷款担保方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变更对全资子公司贷款担保方式的情况
    1、本公司于2018年11月22日召开八届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内江金鸿曲轴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金鸿曲轴”)拟向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府路支行(以
下简称“成都银行金府路支行”)申请5,000万元人民币的贷款额度,向中
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以下简称“邮储银行四川分行”)
申请2,000万元人民币的贷款额度。本公司对金鸿曲轴上述融资事项提供最
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根据成都银行金府路支行及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湾支行(以下
简称“成都银行沙湾支行”)于 2018 年 11 月 26 日出具的《关于<借款合同>
及<保证合同>签订主体的情况说明》,成都银行金府路支行是该笔贷款的对
外营销、放款、收息、贷后管理的经办行;成都银行沙湾支行为成都银行
金府路支行的上级行,下辖包括成都银行金府路支行在内的 6 家支行,且
仅其具有使用行政公章对外签订《借款合同》、《保证合同》等的权限,因
此,此次贷款事项将由成都银行沙湾支行作为签订主体,与金鸿曲轴及本
公司签订《借款合同》、《保证合同》等。
    3、鉴于本公司与成都银行沙湾支行及邮储银行四川分行就《最高额保
证合同》中的部分条款未达成一致,经双方协商,将保证方式由“最高额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变更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限不
变。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公司于2018年11月28日召开八届十次董事会会议,以9票同意、0票
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对全资子公司贷款担保方式的议案》。
本公司就金鸿曲轴上述融资事项为其提供担保的方式变更为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限不变。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公司本次变更对金鸿曲轴贷款担
保方式的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担保额度使用情况
                              被担保                        担保额度
                    担保方    方最近    截至目前 本次新增   占上市公    是否
           被担保
 担保方             持股比    一期资    担保余额 担保额度   司最近一    关联
             方
                    例(%)   产负债    (万元) (万元)   期净资产    担保
                              率(%)                       比例(%)

           金鸿曲
 本公司               100      57.45     8,200     7,000      10.03      否
             轴

       三、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内江金鸿曲轴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5 年 5 月 25 日
       3、注册地点:内江市市中区汉渝大道 1558 号
       4、法定代表人:李朝晖
       5、注册资本:壹亿壹仟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制造、销售:汽车配件、柴油机及配件、碎石机及配件、
曲轴;批发、零售:建筑材料、金属材料(不含稀贵金属)、机械电器设备
(不含汽车)、化工原料(不含易制毒化学品及危险品)、五金、交电(不
含无线电发射及卫星通讯接收设备)、仪器仪表;仓储服务;经营本企业自
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
技术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7、股权结构:本公司持有金鸿曲轴 100%的股权。
    8、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元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7   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2018 年
     项目
                       年度(经审计)                 1-9 月(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897,119,334.08                   948,013,008.87

   负债总额            536,978,890.89                   544,636,088.38

    净资产             360,140,443.19                   403,376,920.49

   营业收入            605,071,186.96                   489,363,186.63

   利润总额             73,197,926.64                    50,505,836.34

    净利润              63,052,034.30                    43,236,477.30

    9、截至目前,金鸿曲轴不存在担保、诉讼与仲裁事项,但存在抵押事
项。金鸿曲轴因“汽车发动机曲轴数字化生产车间建设项目”与内江投资
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 8,200 万元的《借款合同》,并就该借款事项与其
签署了《动产抵押合同》(设备)(合同编号:金鸿曲轴 01-抵押)。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上述抵押资产的账面价值为 63,255,323.69 元,抵押期限自
2016 年 8 月 24 日起至 2025 年 8 月 4 日。
    10、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金鸿曲轴因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而受限的
资产账面价值为 172,669,042.14 元。
    11、经查询,金鸿曲轴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金额:两笔担保,金额分别为 5,000 万元、2,000 万元人民币
    3、担保期限:两年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金鸿曲轴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其经营稳定,资信状况
良好,本次担保风险可控。本次融资款项有助于金鸿曲轴进一步推进生产
工艺的优化、产品升级以及加快新产品的研发、新客户的拓展等,保障其
生产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同时,上述担保方式的变更不会对金鸿曲轴贷
款事宜产生任何影响,也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
意本公司对金鸿曲轴融资事项的担保方式变更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本金总额为 15,200 万元人民币(含
本次的两笔担保),占本公司 2017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 24.52%。
上述担保均为本公司对金鸿曲轴提供的担保。除上述事项外,本公司(含
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亦无其他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
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等情形。
    七、备查文件: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八届十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