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中色股份: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沈冶机械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2017-08-19  

						  证券简称:中色股份           证券代码:000758           公告编号:2017-040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沈冶机械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中国有色(沈阳)冶金机械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本次最高担保额人民币 4,000 万元;
截止公告日,公司为其累计担保数额约人民币 0 万元。
    ●对外逾期担保的累计数量:无
    ●是否有反担保:是
    ●是否关联交易:否
    ● 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担保情况概述
    近日,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本公司或中色股份)
与中信银行沈阳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以下称:保证合同),公司为控
股子公司-中国有色(沈阳)冶金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称:沈冶机械)在中信银
行沈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 4,000 万元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一年。
    2017 年 8 月 18 日,中色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 5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为中国有色(沈阳)冶金机械有限公司向中信银行沈阳分行申请授信额度人民
币 4,000 万元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支持中国有色(沈阳)冶金机械有限公司的发展,解决生产资金短缺的问
题,同意公司为沈冶机械向中信银行沈阳分行申请人民币 4,000 万元综合授信提
供担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相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尚需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沈冶机械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沈冶机械 67.04%的股权。沈冶机械
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中国有色(沈阳)冶金机械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细河十北街 26 号
    法定代表人:王宏前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亿捌仟叁佰叁拾陆万玖仟叁佰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成立日期:2001 年 12 月 28 日
    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项目: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铲式);一般经营项
目:有色冶金、矿山、钢铁、电力、建筑、石油、化工、港口、煤炭、环保、通
用机械及配件设计、制造、销售;起重机械、压力容器设计、制造、销售;电气
工程控制设备设计、制造、销售;技术开发与咨询服务;机械设备安装、调试;
木样加工;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和禁止的项目除外);物业管理与服务;金属
材料及制品、机械设备及零部件、电器设备及零部件、工矿产品、五金、化工产
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冶金炉料、建筑材料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沈冶机械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2016 年度(经审计)       2017 年 1-3 月(未审计)
        资产总额                         292,936                     295,381
        负债总额                         295,464                     303,093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0                           0
        流动负债总额                     235,608                     239,458
  或有事项涉及总额
  (包括担保、抵押、                             0                              0
  诉讼与仲裁事项)
          净资产                          -2,529                       -7,712
        营业收入                          62,541                       22,389
        利润总额                         -22,207                       -5,207
          净利润                         -22,328                       -5,207

    三、《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金额: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 4,000 万元。
    3、保证范围: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债权人依据主合同发放各项借款、融
资或任何形式的信贷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融资本金、利息
(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4、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
分别计算,就每笔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
两年。如单笔主合同确定的融资分批到期的,每批债务的保证期间为每批融资履
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如主债权为分期偿还的,每期债权保证期间也分期计算,
保证期间为每期债权到期之日起两年。
       四、董事会意见
    被担保人沈冶机械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沈冶机械 67.04%的股权,
为解决沈冶机械资金缺口问题,公司为其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有利于
保证沈冶机械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
    辽宁省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有沈冶机械 19.38%股权,中国东方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大连办事处持有沈冶机械 13.58%股权,两家股东不对沈冶机械按持
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中色股份与沈冶机械签署《反担保协议》,沈冶机械以其自有资产为公司提
供反担保。
    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独立意见。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事项属于公司及子公司
的正常生产经营行为,目的是支持沈冶机械的发展,沈冶机械的资产负债率超过
70%,本次担保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担保不存在违规或失当担保,
严格控制了对外担保风险,保护了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没有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
    本次交易的决策、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
    沈冶机械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该公司具有持续经营能力和偿还债务能力,
公司本次担保的风险是在公司控制范围内的。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 2017 年 7 月 31 日,公司不包括本次担保的对外担保累计数量人民币
64,840.08 万元,占公司 2016 年末净资产(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为人民
币 508,762.01 万元)的 12.74%。上述人民币 64,840.08 万元的对外担保均为对
公司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公司不存在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外担保。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 5 次会议决议;
    2、《最高额保证合同》。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