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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色股份:关于公司为子公司中色锌业向国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申请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2017-08-19  

						证券简称:中色股份            证券代码:000758           公告编号:2017-039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子公司中色锌业向国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申请融资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赤峰中色锌业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本次最高担保额合计人民币 50,000
万元;截止公告日,公司为其累计担保数额为人民币 45,000 万元。
    ●对外逾期担保的累计数量:无
    ●是否关联交易:否
    ●是否有反担保:否
    ● 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担保情况概述
    近日,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本公司、中色股份、
承租人)与国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称:国新融资、债权人)签订了《最高
额保证合同》,对公司控股子公司-赤峰中色锌业有限公司(以下称:中色锌业)
在国新融资以融资租赁的模式申请融资人民币 5 亿元提供担保。
    2017 年 8 月 18 日,中色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 5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为赤峰中色锌业有限公司向国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申请融资提供担保的议
案》。
    为支持中色锌业的发展,同意中色锌业向国新融资申请融资,金额不超过人
民币 5 亿元,期限不超过 5 年,融资费率不高于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
5%。该笔融资将以融资租赁的模式进行,同时公司为其在国新租赁申请的融资提
供相应额度的担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相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无需经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中色锌业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中色锌业 56.06%的股权。中色锌业
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赤峰中色锌业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红山区东城办事处红旗路居委会 10 幢
    法定代表人:张士利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拾亿柒仟零捌佰万陆仟捌佰玖拾叁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经营范围:硫酸生产、销售;锌金属、铜、镉、铟锭、铅锭等生产、加工、
销售;有色金属矿业投资;投资与经营管理;有色金属项目开发;矿产品销售等。
    中色锌业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2016 年度(经审计)     2017 年 1-3 月(未审计)
        资产总额                     491,591.93                 526,625.86
        负债总额                     171,224.97                 195,412.12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45,000.00                  49,932.81
        流动负债总额                 123,840.58                 148,177.80
  或有事项涉及总额
  (包括担保、抵押、                        0.00                       0.00
  诉讼与仲裁事项)
          净资产                     320,366.96                 331,213.74
        营业收入                     345,739.20                 114,684.92
        利润总额                      17,449.57                  14,386.98
          净利润                      13,809.55                  11,191.77

    三、《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范围: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全部租金、租赁手续费、约
定损失赔偿金、留购价款、迟延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包括预期收益)等全部款
项,如遇主合同项下约定的利率发生变化,还应包括因该变化而相应调整的款项。

    3、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承
租人全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承租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如
有变更,则保证期间为变更后的全部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保证人确认该
等变更无须另行征得保证人同意。

    若债权人根据主合同之约定要求承租人提前履行债务,则保证期间为自债权
人同意的承租人应提前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若主合同解除,则保证期
间为因主合同解除而另行确定的全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4、保证金额: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 5 亿元。
       四、董事会意见
    被担保人中色锌业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中色锌业 56.06%的股权,
中色股份为其融资人民币 5 亿元提供担保。赤峰市泰升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持
有中色锌业 43.94%股权,不对中色锌业提供相应担保。
       赤峰市泰升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与公司签署《质押担保协议》,以中色锌
业合计 24.14%的股权(质押价值为人民币 21,970 万元)向本公司提供质押担保。
    为支持中色锌业的发展壮大,公司为其在国新融资以融资租赁的模式申请融
资提供担保,有利于保证中色锌业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顺利进行。
    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独立意见。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事项属公司及子公司的
正常生产经营行为,目的是支持中色锌业的发展,中色锌业的资产负债率未超过
70%。该担保不存在违规或失当担保,严格控制了对外担保风险,保护了中小股
东的利益。
    公司没有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
    本次交易的决策、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
    中色锌业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该公司具有持续经营能力和偿还债务能力,
公司本次担保的风险是在公司控制范围内的。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 2017 年 7 月 31 日,公司不包括本次担保的对外担保累计数量人民币
64,840.08 万元,占公司 2016 年末净资产(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为人民
币 508,762.01 万元)的 12.74%。上述人民币 64,840.08 万元的对外担保均为对
公司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公司不存在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外担保。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 5 次会议决议;
2、《保证合同》。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