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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色股份:关于公司财务总监辞任及聘任副总经理和财务总监的公告2017-11-07  

						证券代码:000758           证券简称:中色股份         公告编号:2017-067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财务总监辞任及聘任副总经理和财务总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接到公司
财务总监宫新勇先生的请辞信,因工作分工调整,宫新勇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财务
总监职务,根据总经理提名,董事会研究决定,聘任宫新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鉴于宫新勇先生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根据总经理提名,董事会研究决定,聘
任刘宇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宫新勇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4,000 股,宫新勇先生辞去财务
总监职务后仍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宫新勇先生所持公司股份将严格按照《公司
法》、《公司章程》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承诺管理。
    公司董事会对宫新勇先生担任财务总监期间对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
衷心的感谢!
    截至本公告日,刘宇先生不持有公司股票。
    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6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 15 次会议,应
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宫新勇先生
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因工作分工调整,宫新勇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根据总经理提名,
董事会研究决定,聘任宫新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本届高级管理人员任
期一致(宫新勇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2、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刘宇先生为
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鉴于宫新勇先生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根据总经理提名,董事会研究决定,
聘任刘宇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与本届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一致(刘宇先生简
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管人员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1 月 7 日
公司副总经理宫新勇先生简历:
    宫新勇,男,1962 年 9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
历,高级会计师。历任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经理,泰
国代表处总代表。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中国有色金属
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宫新勇先生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
在关联关系;截止本公告发出之时,宫新勇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4,000 股。未曾
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
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
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责任主体或者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深交所其他规则和《公司章程》等
要求的任职资格。


公司财务总监刘宇先生简历
    刘宇,男,1980 年 12 月生,硕士研究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高级会计师,入选第三期中央国家机关会计领军人才。历任中国有色矿业建设集
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干部,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信息处干部、预算管
理长副处长,处长,财务部副主任兼预算管理长处长。现任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
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财务总监。 截止本公告发出之时,刘宇先生未持有公司
股份。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有因涉
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
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责任主体或者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深交所其他规则和《公
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