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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色股份: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沈冶机械提供担保的公告2018-07-13  

						证券代码:000758            证券简称:中色股份           公告编号:2018-050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沈冶机械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中国有色(沈阳)冶金机械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本次最高担保额 219.40 万元人民币;
截止公告日,公司为其累计担保数额约 3,444.63 万元人民币。
    ●对外逾期担保的累计数量:无
    ●是否有反担保:是
    ●是否关联交易:否
    ● 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本公司或中色股份)拟向
银行申请开立以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国有色(沈阳)冶金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称:
沈冶机械)为被担保人、沈冶机械购销合同交易对手为受益人的银行保函,保函
额度累计不超过 219.40 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一年。
    2018 年 7 月 12 日,中色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 33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开立以沈冶机械为被担保人、沈冶机械购销合同交易对手为受益人的银行保
函的议案》。
    为保障沈冶机械的持续稳健发展,根据沈冶机械的经营情况和实际需求,同
意公司开立以沈冶机械为被担保人、沈冶机械购销合同(金额为 2,194 万元人民
币)交易对手为受益人的银行保函,保函额度不超过 219.40 万元人民币,担保
期限不超过一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相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尚需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沈冶机械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沈冶机械 67.04%的股权。沈冶机械
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中国有色(沈阳)冶金机械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细河十北街 26 号
    法定代表人:王宏前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亿捌仟叁佰叁拾陆万玖仟叁佰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成立日期:2001 年 12 月 28 日
    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项目: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铲式);一般经营项
目:有色冶金、矿山、钢铁、电力、建筑、石油、化工、港口、煤炭、环保、通
用机械及配件设计、制造、销售;起重机械、压力容器设计、制造、销售;电气
工程控制设备设计、制造、销售;技术开发与咨询服务;机械设备安装、调试;
木样加工;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和禁止的项目除外);物业管理与服务;金属
材料及制品、机械设备及零部件、电器设备及零部件、工矿产品、五金、化工产
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冶金炉料、建筑材料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沈冶机械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2017 年度(经审计)     2018 年 1-3 月(未审计)
        资产总额                     269,039.36                 266,560.17
        负债总额                     302,279.93                 306,622.88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0.00                       0.00
        流动负债总额                 229,416.84                 234,149.96
  或有事项涉及总额
                                        2,256.19                  3,963.26
  (诉讼与仲裁事项)
          净资产                     -33,240.57                 -40,062.71
        营业收入                      41,550.62                   6,890.12
        利润总额                     -31,050.38                  -6,855.54
          净利润                     -30,815.12                  -6,855.54
       三、银行保函的主要内容
       1、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金额:担保的累计金额不超过 219.40 万元人民币。
    3、保证范围:开立以沈冶机械为被担保人的银行保函,仅适用于沈冶机械
抚铝焙烧天车合同(合同号 18B1002)和抚铝堆垛天车合同(合同号 18B1006)。

    4、保证期间:保函担保期限不超过一年。
       四、董事会意见
    被担保人沈冶机械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沈冶机械 67.04%的股权,
为解决沈冶机械资金缺口问题,公司为其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有利于
保证沈冶机械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
    辽宁省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有沈冶机械 19.38%股权,中国东方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大连办事处持有沈冶机械 13.58%股权,两家股东不对沈冶机械按持
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中色股份与沈冶机械签署《反担保协议》,沈冶机械以其自有资产为公司提
供反担保。
    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独立意见。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事项属于公司及子公司
的正常生产经营行为,目的是支持沈冶机械的发展,沈冶机械的资产负债率超过
70%,本次担保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担保不存在违规或失当担保,
严格控制了对外担保风险,保护了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没有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
    本次交易的决策、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
    沈冶机械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本次担保的风险是在公司控制范围内
的。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不包括本次担保的对外担保累计数量
87,350.92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 2017 年末净资产(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
为 511,936.87 万元人民币)的 17.06%。上述 87,350.92 万元人民币的对外担保
均为对公司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公司不存在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外担保。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 33 次会议决议;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7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