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59 证券简称:中百集团 公告编号:2018-18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 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不存在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 2018 年 4 月 18 日(星期三)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18 年 4 月 18 日上午 9:30- 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 的时间为 2018 年 4 月 17 日下午 15:00 至 2018 年 4 月 18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 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本部 B 座 5 楼 508 会议室(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 古田二路南泥湾大道 65-71 号汇丰企业总部 8 号楼)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锦松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1 人,代表股份 376,178,167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55.237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239,708,72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5.198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136,469,43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0.0389%。 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8,305,249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1.219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8,171,444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199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133,805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196%。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长张锦松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出席本次会议,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余学军、刘振茹律师对本次 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以现场记名和网络投票方式对审议议案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如 下: 1、《公司 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76,051,36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63%;反对 126,80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37%;弃权 0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178,44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4732%;反对 126,80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268%;弃权 0 股。 议案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2、《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76,051,36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63%;反对 74,10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97%;弃权 52,700 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4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178,44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4732%;反对 74,10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8923%;弃权 52,70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6345%。 议案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3、《公司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76,051,36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63%;反对 74,10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97%;弃权 52,700 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4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178,44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4732%;反对 74,10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8923%;弃权 52,70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6345%。 议案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4、《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76,051,36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63%;反对 74,10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97%;弃权 52,700 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4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178,44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4732%;反对 74,10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8923%;弃权 52,70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6345%。 议案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5、《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76,103,76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02%;反对 21,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8%;弃权 52,700 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4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230,84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042%;反对 21,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613%;弃权 52,70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6345%。 议案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6、《关于预计 2018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议案为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永辉 超市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36,335,633 股)对该议案予以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9,715,72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71%;反对 74,10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09%;弃权 52,700 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2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178,44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4732%;反对 74,10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8923%;弃权 52,70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6345%。 议案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7、《关于银行授信和保函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76,051,36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63%;反对 74,10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97%;弃权 52,700 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4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178,44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4732%;反对 74,10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8923%;弃权 52,70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6345%。 议案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8、《关于为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76,051,36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63%;反对 74,10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97%;弃权 52,700 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4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178,44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4732%;反对 74,10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8923%;弃权 52,70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6345%。 议案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 上审议通过。 9、《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76,103,76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02%;反对 21,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8%;弃权 52,700 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4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230,84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042%;反对 21,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613%;弃权 52,70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6345%。 议案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10、《关于同意政府征收资产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76,122,16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51%;反对 3,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9%;弃权 52,70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4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249,24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257%;反对 3,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97%;弃权 52,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6345%。 议案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会议听取了独立董事 2017 年度履职报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余学军 刘振茹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 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公司本次会议各项议案的表 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