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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百集团:关于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动减持及被司法冻结的提示性公告2018-10-17  

						  证券代码:000759           证券简称:中百集团          公告编号:2018-33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所持部分股份
             被动减持及被司法冻结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日前接到公司
股东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光集团”)函告以及通过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其持有本公司部分股份被动
减持以及被司法冻结的情形,具体事项如下:
       一、 股东被动减持股份的情况
       1、本次被动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均价                    减持比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股数(股)
                                             (元)                      (%)
             集中竞价交易    2018.10.12        5.61      400,000         0.059
新光集团     集中竞价交易    2018.10.15      5.53        1,478,700      0.217
                 合计                                    1,878,700      0.276

       截至 2018 年 10 月 11 日,新光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 42,407,628 股(无限售
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23%。新光集团将所持有的 42,400,000 股股份
质押给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证券”),该被质押股份占公司总
股本的 6.23%,占新光集团所持股份的 99.98%,质押到期日为 2018 年 9 月 18
日。
       因股票质押回购交易业务违约,2018 年 10 月 12 日、10 月 15 日,信达
证券累计处置股票 1,878,700 股,从而导致新光集团被动减持本公司股份的情形。
       2、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新光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 42,407,62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23%。本次被动减持后,新光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 40,528,928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5.95%。
        二、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的情况
           是否为第
                                                             司法冻结   本次冻结
股东名称   一大股东   被冻结股数   冻结开始     冻结到期
                                                             执行人名   占其所持
           及一致行     (股)       日           日
                                                                 称     股份比例
             动人
                                                             上海市崇
                                   2018 年 10   2021 年 10
新光集团       否     40,528,928                             明区人民    100%
                                    月 15 日     月 14 日
                                                               法院
    经了解,截至目前,新光集团尚未收到与上述股票被司法冻结相关的任何法
律文书或通知文件。
     三、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冻结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新光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 40,528,92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95%;累计质押股份为 40,521,300 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的 99.98%,占本
公司总股本的 5.95%;累计被司法冻结股份为 40,528,928 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
份的 100%,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5.95%。
    四、 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新光集团是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此次被动减持及司法冻结事项不会
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有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
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新光集团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