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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百集团: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4-27  

						证券代码:000759             证券简称:中百集团          公告编号:2019-18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
议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和日期
    财政部于 2017 年修订并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
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
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四项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
(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单独在境内上市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公司依据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规定对部分会计政策作出相应变更,并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及相关规定执行其余未变
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
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内容主要包括: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
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要
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具有前瞻性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
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
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
期损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
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会计政策变更的要求进行的合理
变更,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根据衔接规定,企业应当按照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列报金融工具相关信息,
企业比较财务报表列报的信息与本准则要求不一致的,不需要按照金融工具准则
的要求进行追溯调整。公司将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调整列报金融工具相关
信息,包括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和计量(含减值)等,对 2019 年期初留存收益
和其他综合收益产生影响,但对公司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在编制 2019 年各期间财务报告时,调整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及财
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公司 2019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董事会成员一致认为,本次会计变更是根据财政
部修订和颁布的会计准则等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实际情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
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2017 年修订并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
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四项
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
部、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决策
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对会
计政策的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财政部相关政策要求,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