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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百集团:关于计划提前终止“长江楚越-中百一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公告2019-07-04  

						证券代码:000759          证券简称:中百集团          公告编号:2019-27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划提前终止“长江楚越-中百一期资产支持专
                        项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年12月,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全资子公
司武汉中百百货有限责任公司对部分门店物业实施了资产证券化运作,并成立了
“长江楚越-中百一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专项计划”)。根据协议
和安排,专项计划存续期为3+2年,3年后公司享有优先收购权。根据公司目前经
营情况,经深入研究认为提前终止专项计划更有利于公司发展。因此,拟收购所
有非由公司自持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并向专项计划管理人申请提前终止该专项
计划。
    公司于2019年7月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反
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长江楚越-中百一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提前终止
的议案》。
    一、专项计划的基本情况
    公司2016年10月13日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部分门店物业
为标的资产开展资产证券化的议案》,同意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武汉中百百货有
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百百货”)对部分门店物业实施资产证券化运作。即
中百百货将本次资产证券化运作的目标物业及相关负债置入至其全资子公司(以
下简称“项目公司”)名下,中百百货再将其持有的项目公司的股权分别对应转
让至其新成立的SPV公司,中百百货拟投资武汉东湖创新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东湖创投”)拟发起设立的私募投资基金并成为私募投资基金(以下简
称“私募基金”)的初始基金份额持有人,并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目标资产的
全部权益转让给私募基金,中百百货对项目公司享有的债权由私募基金受让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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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项目公司以私募基金发放的委托贷款资金进行清偿,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资管”)拟发起设立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并发行资产
支持证券,以所募得资金向中百百货购买其全部私募基金份额并履行私募基金份
额实缴义务。本次交易完成后,中百百货按市场价格租用目标物业继续经营门店
。
     2016年12月14日,长江资管取得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长江楚越-中百
一期资产支持证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上证函〔2016〕2346号),同意公司对
武汉中心百货大楼、江夏中百购物广场两处门店物业进行资产证券化运作。本次
交易的转让价款根据资产评估值商定为10.4亿元人民币。
     2016年12月23日,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完成了专项计划的推广、发售及资
金募集工作,募集资金总额为10.4亿元人民币。2017年1月24日,专项计划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实施并完成本次资产证券化交易。
     专项计划在2019年12月25日满3年。
     二、本次收购及提前终止专项计划的安排
     公司拟收购本专项计划所有非由公司自持的资产支持证券后,向专项计划管
理人申请召开持有人大会提前终止本专项计划。公司将通过专项计划清算分配,
最终继续持有武汉中心百货大楼及江夏中百广场两处物业资产。
     本次收购公司需支付收购款预计8亿元左右。
     三、提前终止专项计划的原因
     公司通过资产证券化运作,旨在降低企业负债、优化资产结构、获得回笼资
金为公司深化战略转型、提升效益提供资金支持。近3年来,公司通过转型调整,
资产结构不断优化、经营质量稳步提升、财务数据日趋健康,现金流比较宽裕。
公司看好标的资产,并为了降低百货公司运营成本,同时也应部分资产持有人建
议,公司决定通过完成上述交易安排以提前结束专项计划。
     四、提前终止专项计划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提前结束专项计划,不会影响公司门店的日常经营业务开展,不会对公
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本次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本次交易后,公司将最终持有资产证券化
项目下的项目公司所有股权,公司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预计该事项对公司总
资产无重大变化,对利润的影响不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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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此公告。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七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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