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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百集团:关于要约收购的进展公告2019-09-26  

						证券代码:000759           证券简称:中百集团          公告编号:2019-43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要约收购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25 日收到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要约收购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事宜进展情况
的函》,现将要约收购事宜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要约收购进展情况

    2019 年 3 月 28 日,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辉超市”)向公
司发出书面通知,告知:永辉超市拟通过要约收购的方式将其直接和间接合计持
有的公司的股份比例从目前 29.86%提高至最多不超过 40%。详见 2019 年 3 月 29
日公司披露的《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2019-12)。

    2019 年 4 月 11 日,永辉超市向公司发出《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要约
收购报告书摘要》,提供本次要约收购的简要情况。详见 2019 年 4 月 12 日公司
披露的《关于收到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的提示性公告》(2019-13)和《中百控
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

    2019 年 5 月 27 日,永辉超市向公司发出书面通知,告知:本次要约收购尚
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有关部门审查通过,因此无法自披露《中百控股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公告《要约收购报告书》。详
见 2019 年 5 月 28 日公司披露的《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要约收购的进
展公告》(2019-21)。

    2019 年 6 月 26 日,永辉超市向公司发出书面通知,告知:本次要约收购涉
及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有关部门的审查程序尚在正常进行中。详见 2019 年
6 月 27 日公司披露的《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要约收购的进展公告》
(2019-23)。
    2019 年 7 月 26 日,永辉超市向公司发出书面通知,告知:本次要约收购涉
及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有关部门的审查程序尚在正常进行中。详见 2019 年
7 月 27 日公司披露的《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要约收购的进展公告》
(2019-35)。

    2019 年 8 月 20 日,永辉超市向公司发出书面通知,告知:永辉超市已于当
日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具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予禁止决定书》
(反垄断审查决定〔2019〕294 号)。详见 2019 年 8 月 21 日公司披露的《中百
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予禁止决定书>的公告》(2019-36)。

    2019 年 8 月 22 日,永辉超市向公司发出书面通知,告知:永辉超市于 2019
年 8 月 21 日收到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外商投资安全审查申请表和补充申报文件的
邮件,正就安全审查事宜与相关部门进行文件补充与沟通。详见 2019 年 8 月 23
日公司披露的《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收到国家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外商投资安全审查通知的公告》(2019-37)。

    2019 年 8 月 26 日,永辉超市向公司发出书面通知,告知:永辉超市正就安
全审查事宜与相关部门进行文件补充与沟通,本次要约收购尚需外商投资安全审
查通过,因此尚不能及时公告《要约收购报告书》。详见 2019 年 8 月 27 日公司
披露的《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要约收购的进展公告》(2019-38)。

    2019 年 9 月 25 日,永辉超市向公司发出书面通知,告知:2019 年 9 月 4 日
永辉超市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交了要约收购中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安全审
查申报文件。2019 年 9 月 24 日永辉超市收到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外资司《外
商投资安全审查受理通知》:“你公司提交的要约收购中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安
全审查申报文件收悉。经研究,该项投资属于外商投资安全审查范围,自即日起
正式受理。审查期间如需补齐补正材料,请予以配合。”

    截至本公告日,永辉超市正就安全审查事宜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本次要约
收购尚需外商投资安全审查通过,因此尚不能及时公告《要约收购报告书》。

    二、风险提示

    本次部分要约收购尚不能及时公告《要约收购报告书》,部分要约收购尚未
生效,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持续信息披露义务,敬
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

    公司密切关注该事项的进展,并将根据《上市公司要约收购业务指引》规定,
每 30 日发布一次情况公告,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公告关于本次交易的
《要约收购报告书》。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
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