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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百集团: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12-28  

						 证券代码:000759           证券简称:中百集团        公告编号:2019-64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 2019 年 12 月 27 日(星期五)15:00
    网络投票时间为: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19 年 12 月 27 日上午 9:30-
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
的时间为 2019 年 12 月 27 日 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本部 B 座 5 楼 508 会议室(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
古田二路南泥湾大道 65-71 号汇丰企业总部 8 号楼)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汪梅方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6 人,代表股份 476,573,236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69.979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232,077,782 股,
占 上 市 公 司总 股 份的 34.0779 %。 通 过 网络 投 票的 股 东 10 人 , 代表 股 份
244,495,45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5.9013%。
    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0 人,代表股份 1,154,89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0.169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540,497 股,占上市
公司总股份的 0.079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614,400 股,占上
市公司总股份的 0.0902%。
    因董事长辞职,本次会议主持人经半数以上董事推举由汪梅方先生担任,公
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本次现场会议,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
余学军、吴思思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和网络投票方式对审议议案进行了表决,审议通过以下
议案:
    1. 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75,966,03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726%;反对
607,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74%;弃权 0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47,69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7.4239%;反对 607,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2.5761%;弃权 0 股。
    表决结果:冀志斌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 关于调整公司监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75,966,03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726%;反对
607,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74%;弃权 0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47,69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7.4239%;反对 607,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2.5761%;弃权 0 股。
    表决结果:杨敏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
    3. 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75,966,03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726%;反对
607,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74%;弃权 0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47,69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7.4239%;反对 607,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2.5761%;弃权 0 股。
    表决结果:杨晓红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余学军、吴思思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
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公司本次会议各项议案的表决结
果真实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