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太尔: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2017-08-14
斯太尔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斯太尔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斯太尔
股票代码:000760
信息披露义务人:宁波理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宁波国家高新区院士路 66 号创业大厦 6-62D
通讯地址:【上海浦东大道1525号中石化大厦西楼401】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二零一七年八月【十二】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
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简称“《证券法》”)、《上市
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
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简称“《15
号准则》”)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 制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本人已签署了本报告书。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
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斯太尔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
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
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斯太尔动力股份有
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
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
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在斯太尔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是因信
息披露义务人转让斯太尔40,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股份给青岛中银
九方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
整性,承诺其 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
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释义................................................................................ 4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第三节持股目的........................................................................ 6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7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10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11
第七节信息披露义务人法定代表人的声明.......................... 12
第八节备查文件...................................................................... 13
附表.......................................................................................... 14
第一节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斯太尔/上市公司 指 斯太尔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宁
指 宁波理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波理瑞
青岛中银 指 青岛中银九方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权益变动报告书/本
指
斯太尔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报告书
宁波理瑞向青岛中银转让其持有的斯太尔
本次权益变动 指 40,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股份,占斯太尔总股
本的5.07%
宁波理瑞与青岛中银签署的《斯太尔动力股份有
《股份转让协议》 指
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 准
《准则15号》 指
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宁波理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地址:宁波国家高新区院士路 66 号创业大赛 6-62D
委派代表:许斌
统一信用代码:91330201591593919N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营业期限:2012年4月13日至【2022】年【4】月【12】日
通讯地址:【上海浦东大道1525号中石化大厦西楼401】
联系电话:【13817099609】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简介
姓名 性别 职务 身份证号码 国籍 长期居住地
3101081971080
许斌 男 委派代表 中国 中国
64016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
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境内、境外其
他上市公司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持股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及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减少股份)是为达到信息披露义
务人的战略发展目标基于自身的商业计划和资金安排等需求,决定以
协议转让方式转让所持斯太尔部分股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增持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次交易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斯太尔50,000,000股股份,
占斯太尔总股本的6.34%。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仍将持
有斯太尔10,000,000股份,占斯太尔总股本的1.27%。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由宁波理瑞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其持有的斯太
尔股份共计40,000,000股。宁波理瑞与青岛中银于2017年8月11日签署
《股份转让协议》,以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宁波理瑞持有的斯太尔股
份共计40,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股份,占斯太尔总股本的5.07%。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一)《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宁波理瑞(转让方)与青岛中银(受让方)于2017年8月11日签署《股
份转让协议》,转让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 协议当事人
转让方:宁波理瑞
受让方:青岛中银
2、转让标的
青岛中银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宁波理瑞持有的斯太尔股份
共计40,000,000股。转让的股权为上市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3、协议对价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第 1.2 条约定:转让方拟将其持有的 5.07%
的斯太尔股份(即转让方目前持有的斯太尔 40,000,000 股股份)以叁亿
玖仟万元整(¥390,000,000 元)价格转让给受让方。
4、交易安排
(1)青岛中银应于本协议签订当日向乙方支付人民币叁仟万元
的定金。
(2)中银应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法律部审核同意相关法律文件后
2 日内(以深圳证券交易所书面核准本次股份转让交易为准)或股份
转让协议签订后 45 天内(以两者中先到期者为准)向宁波理瑞名义
开立的、宁波理瑞和青岛中银共管的银行账户(以下简称“共管账户”)
中一次付清其余全部股份转让款。
(3)共管账户收到足额资金后一个工作人日,宁波理瑞将以该
账户资金偿还标的股份质押融资本金及应付未付利息以解除设于标
的股份上的现存质押并在三个工作日内将标的股份质押给青岛中银。
上述事项完成后,青岛中银同意解除共管账户的共管,宁波理瑞将配
合青岛中银尽快完成标的股份转让及过户手续。
5、协议的成立与生效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并加盖双方公章后成
立并生效。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附加条件、补充协议等情况
除在本报告书中披露的以外,本次股权转让未附加其他特殊条件、
不存在补充协议及就斯太尔股份表决权的行使达成的其他安排。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宁波理瑞本次转让的斯太尔40,000,000股
股份不存在被冻结、限售等权利限制的情形,其中【39,500,000】股
股票上存在质押。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存在卖出上市公
司股票的情况,具体如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元/股) (万股) (%)
2017.2.13 10.34 6 0.008
2017.2.15 10.11 7 0.009
集中竞价
2017.2.16 9.98 8 0.010
2017.2.20 9.93 1.518 0.002
2017.2.16 9.70 123 0.156
宁波理瑞
2017.2.20 9.70 60 0.076
大宗交易
2017.2.20 9.70 100 0.127
2017.2.20 9.70 200 0.254
其他方式 - - - -
合计 - 9.70 505.518 0.641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
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
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
重大信息。
第七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转让未违反此前的承诺,并承诺本报告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
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八节 备查文件目录
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股份转让协议(复印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