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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斯太尔:2018年度业绩预告2019-01-30  

						    证券代码:000760              证券简称:斯太尔           公告编号:2019-003

                斯太尔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预计的经营业绩:■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亏损:约 129,000 万元       亏损:16,894.25 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                       亏损:约 1.68 元/股            亏损:0.21 元/股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业绩预告未经过注册会计师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受多个诉讼事项影响,公司整体流动性趋紧、资金紧张,经营
    压力较大,主营业务发展严重不达预期,且奥地利斯太尔因历史因素影响拖欠
    大量货款,导致存在重组、清算风险。报告期公司整体亏损约 12.9 亿元,具体
    亏损原因如下:
         1、因资金较为紧张,公司及子公司被迫终止了部分未完成研发项目,并
    将未完成研发项目的开发支出在本报告期费用化,导致合并报表本期研发费用
    增加约 5,4000 万元,存货减值增加约 9,000 万元;
         2、报告期内,因奥地利斯太尔存在重组、清算风险,其经营业绩存在重
    大不确定性,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合并报表商誉计提减值约 9,716.56 万元,
    并对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约 12,480 万元;
         3、因 1.3 亿元委托理财事项,法院一审判决未支持公司收回理财本金及
    剩余投资收益的诉讼请求,公司在综合评估收回风险基础上,拟对全部理财本
    金 1.3 亿元计提减值准备。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因涉及技术授权许可使用合同纠纷诉讼及银
行贷款逾期诉讼等,导致公司及子公司多个银行账户被冻结,公司整体资金较
为紧张,经营压力较大。公司全资子公司斯太尔动力(常州)发动机有限公司
已对部分员工采取放假措施,该事项对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及日常管理工作造成
一定影响;
     2、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孙公司 STEYR MOTORS GmbH(以下简称“奥地利
斯太尔”)因历史遗留问题及主客观因素造成其资金短缺,流动性趋紧,拖欠
供应商大量货款。根据当地法律规定,奥地利斯太尔存在一定的重组、清算风
险。截至目前,奥地利斯太尔已由当地法院监督管理,该事项尚存在一定不确
定性。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奥地利斯太尔的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约
12,480 万元,该事项尚未经过注册会计师审计,对公司报告期损益产生影响尚
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3、公司于 2016 年利用 13,000 万元自有资金购买“方正东亚天晟组合投
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第 1 期产品,并于 2017 年向相关方申请赎回全部信托份
额并提请信托利润分配,且已得到书面同意的回复。但截至目前,公司仅收回
部分理财收益 1,040 万元,理财本金和剩余收益尚未收回。为充分维护公司及
广大股东权益,公司已于报告期内就该事项向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但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18)鄂民初 40 号]判决公司
解除与相关方签订的《信托合同》、《投资顾问协议》,驳回了公司的其他诉讼请
求。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对公司购买理财资金 13,000 万元全部计提减值准
备,因该事项尚未经过注册会计师审计,对公司报告期损益产生影响尚存在一
定不确定性;
     4、公司全资子公司斯太尔动力(江苏)投资有限公司、斯太尔动力(常
州)发动机有限公司因国产化项目进展缓慢,且涉及与江苏中关村科技产业园
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诉讼,导致银行账户被冻结,并进一步触发资金短缺,造成
其对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市金色木棉叁拾伍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金融借款逾期,累计达 20,300
万元人民币,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根据《利润补偿协议》及控股股东追加承诺,控股股东应于 2017 年 6
月 11 日前向公司支付 2016 年度业绩补偿款 486,756,055.03 元,但其未能支付。
为充分维护公司及广大股东权益,公司就该事项向法院提起诉讼。2018 年 5 月,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公司诉山东英达钢结构有限公司、冯文杰合同纠纷一案
[(2017)鲁民初 130 号]做出一审判决,全部支持了公司诉求。但截至目前,山
东英达钢结构有限公司仅向公司支付 500 万元且未提出后续支付计划,该事项
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6、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初步测算的结果,实际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
2018 年年度报告为准,尤其合并报表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委托理财投资本金计
提事项最终需以注册会计师审计结果为准,尚存在不确定性;
     7、鉴于公司 2017 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预计 2018 年度净利润亦
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若公司最近两个
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连续为负值,公司股票在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披露后
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斯太尔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