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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斯太尔:关于控股股东业绩补偿诉讼执行进展的公告2019-04-10  

						证券代码:000760                证券简称:斯太尔           公告编号:2019-019

                         斯太尔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业绩补偿诉讼执行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 年 4 月 9 日,斯太尔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山东
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2018 鲁 05 执 527 号)],现将有关情
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与控股股东山东英达钢结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达钢构”)签
署的利润补偿协议,英达钢构应于 2017 年 6 月 11 日前将 2016 年度业绩补偿款
486,756,055.03 元全额交付给公司,但英达钢构未能如期支付。为保障公司及
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15 日就该事项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
起诉讼,并申请了财产保全。法院对英达钢构所持公司股份 117,565,960 股办理
了轮候冻结。
    2018 年 3 月 15 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公司诉山东英达钢结构有限公司、
冯文杰合同纠纷一案[(2017)鲁民初 130 号],进行了开庭审理,并 2018 年 5 月
2 日做出一审判决,全部支持了公司诉求,内容请详见《关于控股股东业绩补偿
承诺未履行诉讼事项一审判决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6)。
    二、本次诉讼执行进展情况
    因英达钢构未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就上述一审判决提起上述,山东
省高级人民法院做出的(2017)鲁民初 130 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但英
达钢构及其控股股东冯文杰并未按照判决书向公司支付业绩补偿款及违约金、律
师代理费以及其他诉讼费用等。
    为充分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并尽可能追回补偿款,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向山东
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强制执行请求,并于 2019 年 4 月 9 日收到法院出具的《执
行裁定书》[(2018 鲁 05 执 527 号)]。根据执行裁定书显示,英达钢构已停止
经营、冯文杰已无法取得联系,其名下房产、土地已被多家法院查封且有抵押,
名下存款、车辆及有价证券已无可供执行财产。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轮候查
封了英达钢构名下位于邹城路 13 号 1 幢-无(权证号:东房权证东营区字第
179174 号)不动产;位于胜利工业园四号路以北、七号路以东(权证号:东国
用(2015)第 01-1195 号)土地。
    三、本次诉讼执行对公司的影响
    因本次查封房产、土地已被其他多家法院查封且抵押,故本次执行裁决对公
司的后续影响目前尚无法准确判断。公司将持续关注被执行人履约情况,并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执行裁定书》。


    特此公告
                                         斯太尔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