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太尔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对董事会关于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斯太尔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2018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利安达审字 [2019]第 2321 号)。公司董事会就上述事项出具了专项说明,现公司监事会就董 事会出具的专项说明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监事审阅了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 2018 年度 非标准有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及董事会对强调事项段中涉及事项的说明,认为:利 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非标准审 计意见的审计报告,除奥地利斯太尔相关事项外,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对审计报告中所涉及事项所做的专项说明客观、真实,符 合公司实际情况。监事会将持续关注董事会和经营层推进相关工作,切实维护公 司和投资者的利益。 斯太尔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