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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西藏矿业: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8-04-24  

						股票代码:000762                      股票简称:西藏矿业                            编号:2018-005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 2 次会议,主要内容有:
     (一)2017 年 3 月 27 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采用现场加电话方式召
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内容:
     1、审议通过了公司监事会二○一七年度工作报告。
     2、审议通过了公司二○一七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3、审议通过了公司二○一七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通过了公司二○一七年度报告及摘要。
     5、审议通过了《公司二○一七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6 、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二)2017 年 8 月 28 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采用现场加电话方式召
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内容:
     审议通过了公司二○一七年半年度工作报告及摘要。
     二、日常监督情况
     1、2017 年度,监事会全体成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认真履行职责,通过列席历次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及公司经营办公会议,对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决议事项,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情
况等进行了监督,参与了公司重大决策的讨论。
     2、2017 年度,监事会密切关注公司经营运作情况,认真监督公司财务及资金运用等
情况,检查公司董事会和经营层履行职责情况,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行为的规范。
     三、监事会的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17 年度,公司监事成员列席了公司报告期内召开的股东大会、董事会以及经营班
子会议,对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了全过程的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为:本年度公司
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各项决议能够得到较好的落实,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在运行过程中不
断改进和完善。本年度没有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
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2017 年度,监事会通过听取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汇报,审议公司年度报告,审查会计师
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等方式,对公司财务运作情况进行检查、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
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各项费用提取合理。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
本公司 2017 年度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审计意
见客观公正、审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进展情况
在募集资金的使用管理上,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按
照募集资金使用和存放,符合《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4、审核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运行。公司内部自我
评价的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制度的建设及运作情况。
    2016 年公司原总经理免职、财务总监离职,2017 年原公司董事长辞职,公司目前
存在董事会成员不足及管理层关键管理人员长期缺失的情况。监事会对此事高度重视,
督促公司董事会以及管理层,及时协调相关各方尽快提出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的
选聘人选。
    5、报告期内发生的投资行为,程序合法合规有效,维护了公司及投资者的利益。
    6、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公平、合理,没有损害中小股东利益和造成公司资产
流失等情况。
    2018 年,监事会将积极适应公司的发展要求,拓展工作思路,谨遵诚信原则,加强监
督力度,以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不受侵害为己任,忠实、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
扎实做好各项工作,以促进公司更好更快地发展。


    特此公告。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