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00年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更正公告2001-03-16
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00年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更正公告
一、公司2000年年度报告“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第二项股东情况介绍说明“前10名股东1、2、3、6名为国有及法人股东,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该表述不够确切,现将股东之间关系补充说明如下:
通化市二道江区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拟将持有的本公司国家股39119784股中的2958060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9.88%)协议转让给通化市三利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并于2000年5月20日签署了股权转让意向协议。
通化市特产集团总公司拟将持有的29343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8%)协议转让给通化市三利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并于2000年4月9日签暑了股权转让意向协议。
上述股权转让提示性公告已于2000年6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进行披露,并在2000年度报告“重要事项”中做以说明。由于通化市二道江区国有资产经营公司、通化市特产集团总公司分别与通化市三利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意向协议,因此通化市二道江区国有资产经营公司、通化市特产集团总公司分别与通化市三利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存在买卖关系。该转让事项已报国家财政部待批。特此补充说明。
二、公司2000年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注释33、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其中大额的支出款项订正如下:
单位名称 金额(元)
职工借款 3,578,000.00
销售员借款 21,610,943.45
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1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