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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漳泽电力: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八届十四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7-07-26  

						             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八届十四次董事会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
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漳泽电力”或“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
了公司董事会提交的相关文件,现就公司八届十四次董事会相
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向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额度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担保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目的是为了保证所属子公司项目建设、
生产经营等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2. 关于调整下属子公司临汾热电债权投资计划担保事项
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第八届十四次董事会对本次担保事项进行
审议并获得通过。上述担保事项决策程序合法,符合本公司的
根本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秦庆华:     胡俞越:


吕益民:     余春宏:




           二○一七年七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