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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航飞机:对外担保公告(二)2017-03-14  

						股票简称:中航飞机     股票代码:000768    公告编号:2017-017



                 中航飞机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二)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中航飞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 年 3 月 10 日

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 1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

权审议批准《关于下属子公司使用公司银行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担保

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西飞国际科技发展(西安)有限公司投资

设立了全资子公司西飞科技(西安)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飞

工贸”),西飞工贸具备进出口代理业务相关资质,并与公司签订协议,

代理公司进出口业务。因西飞工贸目前无法获取足额的银行综合授信

额度以满足公司进出口业务需求。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西飞工贸使用

公司银行综合授信项下信用证额度 4 亿元,用于代理公司进出口业

务,并由公司为使用上述资金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由于西飞工贸代理

公司采购的部分原材料、成品加工周期长(超过 52 周),且多采用海

上运输方式(运输周期 2-3 个月),因此申请开立信用证有效期为 2

年以内。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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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对西飞工贸的担保需经公司董事会批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也不需经有关政府部门的批准。

    截至目前,有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具体内容由公司、西飞工贸

与银行以董事会决议为依据共同协商确定。



    二、申请使用授信及担保对象基本情况

    (一)概况

    西飞工贸负责代理公司的民机及民机备件出口,进口材料、成品、

工具、设备、备件返修等进出口业务以及相应的报关报检业务。西飞

工贸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西飞科技(西安)工贸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西安市航空基地蓝天路 5 号科创大厦 211-212 室

    法定代表人:李永奇

    注册资本:1,000 万元

    经营范围:自营和代理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或限

制经营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仓储(危险品除外)、物流业务咨询;开

展“三来一补”、进料加工业务;对销贸易、转口贸易;承包本行业

境外工程和境内工程及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进口;对外派遣本行业

工程、生产服务的劳务人员;机械产品、铝型材制品、汽车(小轿车

除外)、工具量具的销售;航空原材料、零部件、机载设备及成品的

研发、销售、检测与维修。(以上经营范围涉及国家规定的前置许可

项目的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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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立日期:2013 年 9 月 5 日

    (二)西飞工贸最近两年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     2016 年

           资产总额                   6,301.83   6,704.82

           负债总额                   3,697.30   3,471.78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           -

         流动负债总额                 3,697.30   3,471.78

            净资产                    2,604.53   3,233.04

           营业收入                   3,888.03   4,344.18

           利润总额                    947.29    1,108.65

            净利润                     705.27     828.51


    (三)西飞工贸无对外担保事项、资产不存在抵押情况,也不存

在诉讼与仲裁事项。

    截至目前,公司对西飞工贸使用公司银行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担

保余额为 15,302 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二)担保金额:总额度 4 亿元,即在担保期间内担保发生额不

超过 4 亿元。

    (三)担保期限:担保期限二年,自公司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一年

内,为其代理公司进出口业务办理的信用证业务提供二年期担保,担

保起始日期以实际办理信用证业务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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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保证范围:包括债务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费、律师费等费用。

    有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具体内容由公司、西飞工贸与银行共同

协商确定。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西飞工贸暂时无法获得足额银行综合授信,无法

利用其自身信誉代理公司进出口业务,为保证公司进口采购相关业务

的顺利开展,公司董事会同意西飞工贸使用公司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

4 亿元,仅用于代理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公司进出口业务开立

国际信用证事项,信用证期限为二年以内,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西飞工贸在办理上述业务时,需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 41,201.91 万

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2016 年 12 月 31 日)净资产的

2.68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

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中航飞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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