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飞机: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03-21
股票简称:中航飞机 股票代码:000768 公告编号:2017-024
中航飞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航飞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
议通知于 2017 年 3 月 15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7 年 3 月 20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14 名,实际参加表决
董事 14 名。
会议的通知、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
规则》等法律、规章的规定。
会议经过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批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的议案》
根据董事、总经理何胜强先生的提名,同意聘任吴志鹏先生为公司副
总经理、总工程师,任期自董事会聘任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同意:14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附件:吴志鹏先生基本情况
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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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及会议记录;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中航飞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七年三月二十一日
2
附件
吴志鹏先生基本情况
吴志鹏,男,1974 年 5 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1997 年 7 月参加工
作,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南昌航空工业学院铸造专业毕业,大学本科学历。
历任西安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际合作质量处检验技术室主任,
国际合作部副总质量师兼质量管理部副总质量师,国际合作部总经理、党总
支书记,项目执行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工程师;中航飞机股份有限公司
西安飞机分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工程师;中航飞机股份有限公司副总工程
师;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截止目前,吴志鹏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规定不得担任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章程》第五十四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
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
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
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不是失
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
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
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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