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飞机: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04-25
股票简称:中航飞机 股票代码:000768 公告编号:2017-031
中航飞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航飞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
议通知于 2017 年 4 月 11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7 年 4 月 21
日在西安市阎良区西飞宾馆第六会议室现场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14 名,实际出席董事 12 名。董事刘选民先生因公出差,书面委托董事何
胜强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董事富宝馨先生因公出差,书面委托董
事周凯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部门
负责人列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的通知、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
规则》等法律、规章的规定。
鉴于公司董事长刘选民先生因公出差,经与会董事一致推举,由公司
董事、总经理何胜强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会议经过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批准《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内容详见 2017 年 4 月 25 日巨潮资讯
网;《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内容详见 2017 年 4 月 25 日《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同意:14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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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批准《关于放弃中航沈飞民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优先购
买权的议案》
中航飞机有限责任公司拟将其持有的公司控股子公司中航沈飞民用
飞机有限责任公司 4%股权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沈阳沈飞企业管理
有限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放弃上述股权转让的优先购买权。
在审议和表决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刘选民、何胜强、李广兴、李守
泽、贺沂、王广亚、庄仁敏进行了回避,由 7 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详见 2017 年 4 月 25 日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放弃中航沈飞民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优
先购买权的公告》)
三、批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董事长刘选民先生的提名,同意聘任陈和潮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
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同意:14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四、备查文件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附件:陈和潮先生基本情况
中航飞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七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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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陈和潮先生基本情况
陈和潮,男,1969 年 1 月出生,中共党员,1991 年 7 月参加工作,
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西北工业大学飞行器设计专业毕业,硕士研究生学
历。历任陕西燎原航空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工艺处副处长,副总工程师,副
总工程师兼工程部部长,总工程师,副总经理,副总经理兼研发中心主任;
中航飞机起落架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中航飞机股份有限公司长
沙起落架分公司副总经理;中航飞机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创新部部长。现任
本公司董事会秘书。
截止目前,陈和潮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规定不
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章程》第五十五条规定不
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
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
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
有公司股票;不是失信被执行人;陈和潮先生目前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
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及交易所其
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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