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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航飞机:独立董事独立意见2017-07-15  

						                  中航飞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

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中航飞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其中涉及的关联交

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事先审阅了《关于放弃向中航成飞民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

增资的议案》,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为了满足中航成飞民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成飞民

机”)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实际的需要,成都飞机工业(集团)有

限责任公司拟向成飞民机以现金方式增资 9,000 万元,本次增资以

具有证券从业资质的评估机构出具的相关报告作为依据,此次增资

有利于促进成飞民机业务发展,解决发展资金需求, 关联交易符合公

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放弃向成飞民机公司优先认缴出资

权,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上述议案

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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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放弃本次向中航成飞民用飞机有限责

任公司增资的优先认缴权。




                       独立董事:陈希敏、杨秀云、杨为乔

                                  李玉萍、杨乃定
                           二〇一七年七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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