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飞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 定,作为中航飞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对放弃控股子公司西安天元航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天元”) 控制权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审阅了《关于不再将西安天元航空科技有限公司纳入合并报 表范围的议案》,公司控股子公司西安天元完成增资后,西安天元股 东结构和股权比例发生变化,公司持股比例下降为 36%,为了不断提 高公司运行质量和管理效率,增强核心竞争力,公司决定放弃对西安 天元的控制权,不再将西安天元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其决策程序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 股东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放弃对西安天元的控制权,不 再将西安天元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独立董事:陈希敏、杨秀云、杨为乔 李玉萍、杨乃定 二〇一八年四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