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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航飞机: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07-11  

						证券代码:000768       证券简称:中航飞机    公告编号:2018-036



                    中航飞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 年 7 月 10 日(星期

二)下午 14:40;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

票的时间为 2018 年 7 月 10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18 年 7 月 9 日

下午 15:00 至 2018 年 7 月 10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召开地点:西安市阎良区西飞大道一号西飞宾馆第六会议

室。

       (三)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召集人:董事会

       (五)主持人:董事长何胜强先生

                                 1
    (六)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20 人,代表股份 1,378,069,537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49.774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4 人,

代表股份 1,372,193,649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49.5619%。通过网络

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5,875,888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2122%。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 11 人,代表股份 8,073,490 股,

占公司总股份的 0.291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

份 2,197,602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079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5,875,888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2122%。

    (三)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对列入会议通知中的提案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

票相结合方式进行表决。

    会议经过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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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批准《关于选举孟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378,002,03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9951%;反对 67,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8,005,99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9.1639%;反对 67,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0.836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二)批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378,067,33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9998%;反对 2,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8,071,29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9.9728%;反对 2,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0.027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三)批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378,067,33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9998%;反对 2,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8,071,29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9.9728%;反对 2,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0.027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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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订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详见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公司

章程》之附件二)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郭斌、晏国哲

    (三)律师意见:本次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主体资格、

出席会议人员主体资格、会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之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中航飞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中航飞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航飞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七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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