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飞机:独立董事独立意见2019-09-25
中航飞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中航飞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对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事项发表意
见如下:
我们认真审阅了雷阎正先生的任职资格、专业能力、从业经历等
相关资料,雷阎正先生具备董事会秘书任职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
验和管理能力,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会
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定的要求。我们未发现雷阎正先生有《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公司本次聘任董事会秘书的程序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
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聘任雷阎正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独立董事:陈希敏、杨秀云
杨为乔、李玉萍
杨乃定
2019 年 9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