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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核科技:独立董事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7-12-01  

						                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
作为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和独立判断的原则,
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独立意见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 年修订)》、《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的规定,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后的条款更有利于完善公司治
理结构,维护股东权益、提高公司运营质量和效益,促进公司的稳定发展。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其表
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违规情形,不存在侵害股东及公司利益的情形。同意提请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二、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公司拟聘请的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的财务审计及内控审
计服务中恪尽职守,尽职、尽责,能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遵守会计师事务所
的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的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及会计报表发表了意见。为保持公司
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继续聘请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7 年度财
务和内控审计机构。
    公司董事会的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决议合法有效。
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顾国兴

                                               郑洪涛

                                               唐海燕




                                                       二○一七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