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核科技:独立董事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1-21
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独立履职指引》和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第七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了公司董事会提供的相关议案和资料的基础上,现基
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与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关于公司与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事前表示认可,事后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我们认为公司与关联方核电工程公司的交易是因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
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符合商业惯例,合规合法,定价原则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按规范正常履行相关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体现了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3、董事会在审议该项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
二、关于公司与河南核净洁净技术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关于公司与河南核净洁净技术有限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
议案》事前表示认可,事后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我们认为公司向核净公司采购喷漆设备是因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关
联交易价格是依据公开招标的中标价格确定,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符合商业惯例,合
规合法,定价原则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
情形;
2、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按规范正常履行相关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体现了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3、董事会在审议该项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
三、关于在阿联酋阿布扎比中阿(联酋)产能合作示范园设立全资子公司的独立意见
1、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有利于公司建立海外市场开发体系,提高海外市场的
业务比例;
2、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分三阶段实施,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
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对外投资事项表决程序合法合规,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履行了必要的表决
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郑洪涛
王德忠
唐海燕
二○二〇年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