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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兴铸管: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7-07-08  

						  股票代码:000778           股票简称:新兴铸管           公告编号:2017-40

                       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16 年年度权益分
派方案已获 2017 年 5 月 18 日召开的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决议公告已刊登于
2017 年 5 月 19 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2、自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6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990,880,176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3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股改
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27 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
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 10 股派 0.30 元,
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
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
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对于 QFII、RQFII
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
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6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
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3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1、股权登记日为:2017 年 7 月 13 日
    2、除权除息日为:2017 年 7 月 14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1
    截止 2017 年 7 月 13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7 年 7 月 14 日通
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429                     新兴际华集团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7 年 7 月 5 日至登记日:2017 年 7 月 13 日),
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
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机构: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战略规划部
    咨询地址:河北省武安市上洛阳村北(二六七二厂区)
    邮政编码:056300
    咨询电话:0310-5792011、010-65168778
    传真电话:0310-5796999
    咨询联系人:包晓颖、王新伟

    七、备查文件
    1、2016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登记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7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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