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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兴铸管: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18年付息公告2018-06-23  

						股票代码:000778       股票简称:新兴铸管            公告编号:2018-30
债券代码:112408       债券简称:16 新兴 01

                     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2018 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以下简称“本次债券”)2018年付息期的债权登记日为2018年6月29日,凡在2018
年6月29日(含)前买入并持有本次债券的投资者享有获得本次利息款的权利;2018
年6月29日卖出本次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
    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将于2018年7月2日支付2017年6月30日至2018年6月29日期间(以下简称“本年
度”)的利息。根据《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和《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
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上市公告书》有关条款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
告如下:


    一、本次债券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第一期)
    2、债券简称及代码:16新兴01(112408)
    3、发行人: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
    4、发行规模:人民币10亿元
    5、债券品种和期限:本期债券的期限为5年,债券存续期第3年末附发行人上

                                      1
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债券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4.75%
    7、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8、起息日:债券存续期间每年的6月30日为该计息年度起息日
    9、付息日:2017年至2021年每年的6月30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
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
不另计利息)。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7年
至2019年每年的6月30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
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0、担保情况:无。
    11、信用级别: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长期信用
等级为AA+,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
    12、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3、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次债券于2016年9月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14、登记、托管、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二、本次付息方案

    按照《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
一期)票面利率公告》,“16新兴01”的票面利率为4.75%,每手“16新兴01”(面
值1,000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47.50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
券持有人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38元;扣税后非居民企业(包含QFII、RQFII)取
得的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42.75元)。


    三、本次债券付息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及付息日

    1、债权登记日:2018年6月29日
    2、除息日:2018年7月2日
    3、付息日:2018年7月2日
    4、下一付息期起息日:2018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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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2018年6月29日(该日期为债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
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
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16新兴01”持有人(界定标准请参见本公告
的“特别提示”)。


    五、付息办法

    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
    在本次付息日2个交易日前,公司会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
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
统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
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本公司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协议规定,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
付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后续付息工作由本公司自
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相关公告为准。


    六、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
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
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
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
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非居民企业所得税
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9]3号)等规定,本次债券非居民企业(包
括QFII、RQFII)债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次债券利息应缴纳10%企业所得税,由本公
司负责代扣代缴。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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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其他债券持有者,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


七、相关机构

1、发行人: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成章
地址:河北省武安市上洛阳村北
联系人:赵文燕、王新伟
电话:0310-5792011、010-65168898
传真:0310-5796999、010-65168808
2、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薛峰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1901室
联系人:王亚升、耿妍
联系电话:010-56513069、010-56513071
传真:010-56513100
3、受托管理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联系人:耿妍
联系电话:010-56513071
4、托管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
联系人:林源


特此公告


                                      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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