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兴铸管: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2018年度第二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18-07-27
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2018 年度第二次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新兴铸管股份有
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
明书》、《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第一期)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文件、第三方机构出具的专
业意见以及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兴铸管”或“发行
人”或“公司”)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等,由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光
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
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
为光大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一、 发行人概况
(一) 公司名称: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
(二) 公司注册地址:武安市上洛阳村北
(三) 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成章
(四) 公司信息披露联系人:王新伟
(五) 联系电话:010-65168778
(六) 联系传真:010-65168808
(七) 登载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 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一) 债券名称: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
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二) 债券简称:16 新兴 01
(三) 债券代码:112408
(四) 债券期限:本期债券的期限为 5 年,债券存续期第 3 年
末附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如投资者
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19 年 6 月 30
日。
(五) 债券利率:4.75%
(六) 债券发行规模:人民币 10 亿元
(七) 债券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本期债券
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采用单利按年计息,
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
的兑付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
本金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八) 募集资金用途:全部用于调整公司债务结构。
(九) 债券发行首日:2016 年 6 月 30 日
(十) 债券上市交易首日:2016 年 9 月 7 日
(十一) 债券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三、 重大事项提示
光大证券作为“16 新兴 01”的受托管理人,根据发行人于 2018
年 7 月 21 日披露的《关于收到环保部门行政处罚书的公告》,现将本
期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收到所属武安工业区报告,公司武安工业
区于 2018 年 5 月 18 日收到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
书》(冀环罚【2018】658 号)。根据《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该事项未达到披露标准,公司未对该事
项进行披露。
鉴于近日投资者和媒体对环保事项比较关注,为维护全体投资者
的利益,公司现自愿对该事项进行披露,具体内容如下:
1、处罚文件主要内容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于近期对公司武安工业区进行了调查,发现其
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① 3 号烧结机引风风力不足,无负压,
烟尘未经收集处理排放。② 钢渣磁选场露天作业,无污染防治设施;
3 号烧结北料场上料口无集尘罩,露天作业;1280 立方米高炉焦炭上
料口无集尘罩,露天作业;3 号烧结机落料点与环式冷却机之间的输
送廊道未密闭,露天输送烧结矿,造成扬尘污染。③ 高线车间南侧
临时料场露天堆存铁精粉,苫盖不严,无防风抑尘设施;3 号烧结北
料场料棚未密闭;厂门口南侧焦炭料场焦炭露天堆放,苫盖不严,球
团料场未密闭,露天作业,造成扬尘污染。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第
一百零八条第五项、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河北省环境保护
厅责令武安工业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对公司处以如下行政处罚:
罚款一百三十万元整。
2、公司采取的措施
针对此事,公司立即成立了专项工作组,通过加强管理、建设渣
场封闭料棚、增加收尘罩等方式,对以上问题实施了整改,并通过了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的验收,现粉尘外排问题得到治理,相关环保设施
使用正常。
(二)对本期债券的影响
公司武安工业区已根据当地环保部门的要求完成整改并通过其
验收,本次行政处罚未影响武安工业区的正常生产经营,也未对公司
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 2018 年上半年经营状况良好,根
据 2018 年 7 月 6 日披露的《2018 年半年度业绩预告》,公司预计上半
年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比去年同期增长 116%-141%。
公司将进一步提高环保意识,持续提高内部管理和控制水平、完
善环境管理制度,严格遵守执行环保法律法规,切实履行环境保护责
任。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
报》、《证券时报》等法定披露媒体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并注意投资风险。
光大证券将继续关注发行人日常经营和财务状况、对本期债券本
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按照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
则》和《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第一期)受托管理协议》等的规定和约定,履行相应的受托
管理职责。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司债券(第
一期)2018 年度第二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之盖章页)
受托管理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7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