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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兴铸管:独立董事关于转让子公司新兴发展(芜湖)有限公司51%股权的事前认可函2018-11-26  

						                 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转让子公司新兴发展(芜湖)有限公司 51%股权的事前认可函


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
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已事前初步审阅了《关于转让子公
司新兴发展(芜湖)有限公司 51%股权的议案》及相关资料,并了解了相关情况。
该项议案审议的相关事项已构成关联交易。基于本人独立判断,认为该议案所涉及
的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郑玉春、张立波、闫华红




                               2018 年 11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