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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兴铸管: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8-10  

						  证券代码:000778            证券简称:新兴铸管            公告编号:2019-47


                     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修改或新增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9 年 8 月 9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9 年 8 月 8 日—2019 年 8 月 9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 年 8 月 9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 年 8 月 8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 至 2019 年 8 月 9 日 15:00 之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19 年 8 月 2 日(星期五)
    3、会议召开地点:河北省武安市 2672 厂区公司会议厅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成章先生
    6、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24 人,代表股份
1,734,293,899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3.4564%。

                                          1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7 人,代表股份 1,674,135,886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41.9490%。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7 人,代表股份 60,158,01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5074%。
       4、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21 人,代表股份 139,463,521 股,占
公司股份总数的 3.4946%。
       5、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股东大会逐项审议并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会议形成如下
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股)          比例     票数(股)     比例     票数(股)      比例
总表决
             1,732,796,799 99.9137%         925,400      0.0534%    571,700       0.0330%
情况
中小股东
              137,966,421       98.9265%    925,400      0.6635%    571,700       0.4099%
表决情况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股)          比例     票数(股)     比例     票数(股)      比例
总表决
             1,733,380,599 99.9473%         913,300      0.0527%       0            0%
情况
中小股东
              138,550,221       99.3451%    913,300      0.6549%       0            0%
表决情况


       上述议案 1 为普通决议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具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
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投票赞成通过。
       上述议案 2 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具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
                                             2
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投票赞成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朗山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志勇、葛宇翔
    3、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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