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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毛派神:2017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7-07-01  

						证券代码:000779       证券简称:三毛派神          公告编号:2017—048


              兰州三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7 年 6 月 30 日(下午)14:3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17 年 6 月 29 日-6 月 30 日,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6 月 30 日
(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6 月 29 日(下午)
15:00 至 6 月 30 日(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兰州三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
公司”、“公司”)工商注册登记的办公地址,即兰州市兰州新区嘉陵
江街 568 号公司办公楼四楼中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阮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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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经公司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2014 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修
订)、《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修订)等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 2017 年 6 月 26 日(下午)15:00
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
办理了出席本次会议登记手续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经登记和统
计,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普通股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5 人,代表有表决权
股份共计 41,773,66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4058%。其中:
    (1)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
股份共计 28,472,56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2716%;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14 人,代表有表决权
的股份共计 13,301,09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342%。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 13 人,代表股份 1,406,924 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7546%。其中: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3 人,代表股
份 1,406,92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7546%。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3、甘肃正天合律师事务所李彦、付建婷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
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议案的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参会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方式完成。


                                  __2__
     (二)议案表决情况
     公司五届三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议案全部内容以公告
方 式 刊 登 在 2017 年 6 月 13 日 的 《 证 券 时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站上的公司公告,公告附件名称《关于
与金融机构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公告编号:2017-040。
    该议案为普通议案,须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所
持表决权 1/2 以上通过。
     议案的表决结果具体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是否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通过
  40,397,783        96.7063% 1,375,879    3.2937%      0            0    是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比例):

             同意                      反对                    弃权        是否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通过
    31,045           2.2066% 1,375,879 97.7934%        0            0    是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甘肃正天合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李彦、付建婷
    3、结论性意见:兰州三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代理
人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 2017 年
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甘肃正天合律师事务所《关于兰州三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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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此公告




           兰州三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6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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