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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毛派神: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7-12-20  

						   证券代码:000779       证券简称:三毛派神       公告编号:2017-084

                      兰州三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
 载、误导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兰州三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19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无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2017 年 4 月 28 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
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自 2017 年 5 月 28 日起在
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2017 年 5 月 10 日,财政部修
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要求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
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公司根据上述会计准则对
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
计准则。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日期
    《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
营》自 2017 年 5 月 28 日开始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
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开始执行。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会计政策执行的是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颁
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 41 项具体会计准则及其后颁布的企
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和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于 2017 年 4 月 28 日颁布的《企业
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和 2017
年 5 月 10 日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中的规定执行。
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之后颁布的相关准
则及其他有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
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的规定和要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
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对 2017 年 1 月 1 日存在的政府补助及 2017
年 1 月 1 日至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进行了梳理。公司将修改
财务报表列报,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从
利润表“营业外收入”项目调整为利润表“其他收益”项目列报。该会
计政策的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2、除上述事项外,其他由于新准则的实施而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对
公司无重大影响,对当期及前期列报的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影
响。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 2017 年 4 月颁布的《企
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
会〔2017〕13 号)和 2017 年 5 月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
府补助》(财会〔2017〕15 号)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
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 2017 年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产生重大影响,也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
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 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 号)的要求,对公司原会计政策及
相关会计科目进行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
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 2017 年 4 月颁布的《企业会计
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
13 号)和 2017 年 5 月印发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
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不会对公司 2017 年的财务状况、 经营
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
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兰州三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2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