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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毛派神:2017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2017-12-30  

						                                            甘肃正天合律师事务所
          关于兰州三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 律 意 见 书

                                                                              正天合书字(2017)第 518 号



         致:兰州三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甘肃正天合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贵公司的委托,就贵公司 2017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有关事宜,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
         下简称《规则》)《兰州三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委派具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的律师列席了贵公司本
         次股东大会,并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
         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贵公司提供的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有关的
         文件和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在此基础上,本所律师对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及以前所发生的事实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
                1.1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根据贵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14 日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以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网站登载的《兰州三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7 年度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贵公司董事会已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
         作出了决议并以公告形式通知股东。
                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符合《公司法》《规则》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1.2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
                1.2.1 根据《通知》,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方式召开。现场会议时间定于 2017 年 12 月 29 日下午 14:30 在甘肃省兰州市兰

联系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通渭路 1 号房地产大厦 15 层 15/F,Real Estate Building,NO.1 Tongwei Road,Chengguan District,Lanzhou
联系电话 TEL:0931 4607222 传真 FAX:0931 8456612 网址 WEB:www.tianhelawyer.com
                                                            1
         州新区嘉陵江街 568 号本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 2017 年 12 月
         28 日至 12 月 29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12 月 29 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
         行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12 月 28 日下午 15:00 至 12 月 29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
         任意时间。贵公司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已提前十五日以公告方式作出。
                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通知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时间符合《公司法》《规则》
         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1.2.2 根据《通知》,贵公司有关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通知的主要内容有:召
         开时间、股权登记日、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会议召集人、会议召开及投票方式、
         参加会议的方式、会议出席对象、会议审议事项、会议登记方法、会议联系方式
         等。本所律师认为,《通知》的主要内容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1.2.3 根据本所律师的审查,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与股东大
         会会议通知中所告知的时间、地点一致,符合《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
                1.2.4 根据本所律师的审查,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长阮英先生委托公司
         股东单小东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规则》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关于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
                2.1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截至 2017 年 12
         月 29 日下午 15:00 收市时贵公司的《股东名册》,兰州三毛纺织(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为贵公司法人股东、董红玲为贵公司自然人股东,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根据本所律师的审查,前述法人股东兰州三毛纺织(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授权代
         表李彦学、自然人股东董红玲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2 出席会议的贵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均系依法产生,有权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本所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2.3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贵公司董事会。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席及列席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符合《公
         司法》《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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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 本次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根据贵公司所作的统计
         及本所律师的核查,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计 41 名,代表贵公司股份数
         66779936 股,占贵公司股份总数的 35.8183%(包括现场出席的股东及授权代表
         2 名,代表贵公司股份数 28504768 股,占贵公司股份总数的 15.2889%;参与网
         络投票的股东 39 名,代表贵公司股份数 38275168 股、占贵公司股份总数的
         20.5294%)。
                 3.2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指定股东代表董红玲为大会计票人,公司董办
         工作人员周辉、胡晓琪女士为大会监票人,对审议事项的投票表决进行清点,符
         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3 根据本所律师的审查,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就列入本次股东大会议事日
         程的议案逐项进行了表决,该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规则》的有关规定。
                 3.4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均为普通议案,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
         数通过,根据贵公司股东指定代表对表决结果所做的清点、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
         网络有限公司回传的最终统计结果及本所律师的审查,本次股东大会对议案的表
         决结果如下:
                                                                                                   赞成          是否
           序号               议案名称                  赞成            反对          弃权
                                                                                                   比例*         通过

                                                 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的议案

                      选举阮英先生为公司             64970779        1770557         38600       97.2909
             1        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                                                                         通过
                              议案                        股             股            股             %
                      选举李彦学先生为公             64943079        1798257         38600       97.2494
             2        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通过
                            的议案                        股             股            股             %
                      选举单小东先生为公             65019277        1722059         38600       97.3635
             3        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通过
                            的议案                        股             股            股             %
                      选举符磊先生为公司             65320744        1420592         38600       97.8149
             4        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                                                                         通过
                              议案                        股             股            股             %
                      选举刘光靓先生为公             65272246        1469090         38600       97.7423
             5        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通过
                            的议案                        股             股            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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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选举张海英女士为公             64970779        1770557         38600       97.2909
             6        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                                                                         通过
                          董事的议案                      股             股            股             %
                      选举方文彬先生为公             64943079        1798257         38600       97.2494
             7        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                                                                         通过
                          董事的议案                      股             股            股             %
                      选举马建兵先生为公             64943079        1798257         38600       97.2494
             8        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                                                                         通过
                          董事的议案                      股             股            股             %

                                                 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的议案

                      选举魏永辉先生为公             65244546        1487590         47800       97.7008
             1        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通过
                            的议案                        股             股            股             %

            *“赞成比例”系指赞成票股份数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包括现场出席及网络投票)的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本所律师认为,上述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 2017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
         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
         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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