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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甘咨询: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2019-08-15  

						证券代码:000779             证券简称:甘咨询               公告编号:2019—087


                     甘肃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甘肃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15 日、7 月 31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议案》。2019 年 8 月
12 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回购股份用于实施股

权激励计划的议案>的议案》,并在指定媒体披露了《甘肃工程咨询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修订
稿)》,上述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披露的相关公告。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2019 年 8 月 14 日,公司实施了首次回购,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

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
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日应及时披露回购进
展情况,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
股份数量为 151,471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04%,最高成交价为 12.22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2.09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1,840,842 元(不含交

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披露的既定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以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

                                     - 1 -
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
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
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19 年 8 月 14 日)前 5 个交易
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 10,477,800 股,公司每 5 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

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 5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
的 25%(即 2,619,450 股)。
    3.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4.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
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甘肃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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