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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甘咨询: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暨回购进展公告2019-08-23  

						证券代码:000779             证券简称:甘咨询               公告编号:2019—088


               甘肃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 1%暨回购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甘肃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15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7 月 31 日召开 2019 年第四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议案》,2019

年 8 月 12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回购股

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议案>的议案》,并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

《甘肃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

份的回购报告书(修订稿)》。按照《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

业务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公司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 1%,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3 日

内予以公告,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19 年 8 月 22 日,公司已累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3,803,27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9999%,最高

成交价为 13.02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2.09 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

4,874.55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

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

则》的相关规定和公司本次实施回购股份的既定方案。《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关于敏感期、回购数量和节奏、交易委托时

段的要求具体如下:

                                     - 1 -
    1.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
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

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中国证

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自公司实施回购股份计划之日起,公司每 5 个交易日最大回购股份

数量 261.90 万股(2019 年 8 月 14 日至 2019 年 8 月 20 日)未超过首次

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19 年 8 月 14 日)前 5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

成交量 1,047.78 万股的 25%。

    3.公司不得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开盘集合竞价;收

盘前半小时内;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不得为股票

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

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甘肃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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