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聘请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内部 控制审计机构的意见 甘肃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 据深交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 章程》有关规定,审议了《关于聘请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内部 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 司提供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的资质,能够胜任工作。同意聘请永拓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 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 1 年,审计费用共计 80 万元。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本页为甘肃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 事会关于聘请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审核 意见签字页) 监事签署: 焦军毅、 魏永辉、 王超 甘肃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 年 12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