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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平能: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差异的核查及专项意见2018-04-11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关联交易差异的核查及专项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 号——交易和关联交易》等有关规定,作为内蒙

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 2017 年实际发

生的关联交易差异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对相关情况发表专项意见如下:
    1.与平庄煤业日常关联交易

    2017 年,本公司向平庄煤业采购燃料和动力合计 6,780.36 万元(其中,电
力 4,424.78 万元,热力 1,845.86 万元,供水 509.72 万元),比预计 11,000 万
元减少 4,219.64 万元,减幅 38.36%,主要是由于公司煤炭产量较上年相比有较
大幅度下降,吨煤生产成本构成中的电力、热力、工业用水单耗相应降低,致使
日常关联交易总量有所下降;煤炭销售 1,905.54 万元,比预计 3,000 万元减少
1,094.46 万元,减幅 36.48%,主要是吨煤生产成本构成中的电力、热力、工业
用水单耗相应降低,导致平庄煤业日常关联交易总量减少;向平庄煤业提供劳务
2560.82 万元,比预计 8,000 万元减少 5,439.18 万元,减幅 67.99%,主要是由
于公司所属西露天煤矿原在平庄煤业所属元宝山露天矿、白音华公司从事矿山剥
离等劳务工作。2017 年二季度,公司控股股东平庄煤业以原西露天矿人员为主体,
成立了平庄煤业矿建工程分公司,以上劳务在平庄煤业公司内部核算,从而减少
了与平庄煤业日常关联交易量。

    发表专项意见如下:2017 年,因西露天矿露天开采结束,深部井工开采进
入技术改造阶段,古山矿列入国家去产能计划等原因,造成公司煤炭产量同比大
幅下降,吨煤生产成本构成中的电力、热力、工业用水单耗相应降低,致使日常
关联交易总量有所下降;平庄煤业成立矿建工程分公司后,以上劳务在平庄煤业
公司内部核算,从而减少了与平庄煤业日常关联交易量。矿建工程分公司安置平
庄能源职工 1642 人,减少了平庄能源富裕职工安置压力。上述交易事项属必要、
公允、合法的经济行为,服务价格标准的确定按国家或当地政府定价,定价客观、
公正、公允、合理、未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其交易行为有利于保证公司的正
常生产经营,为公司提供必要的服务。

    2.与国电物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日常关联交易

    2017年委托国电物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以招标方式采购设备、大宗
材料等货物258.62万元,比预算2,000万元减少1,741.38万元,减幅87.07%。主
要原因是2017年公司自主采购物资比重上升,从而减少了委托采购量。公司接受
国电物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提供劳务796.28万元,比预算1,000万元减
少203.72万元,减幅20.37%。主要原因是2017年,自主物资采购比重上升所致。

    发表专项意见如下:2017 年,公司实施物资采购集中管控,统一网上询比
价,同时加大了自主物资采购比重,致使与国电物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日常关联交易额下降。公司上述交易事项有利于公司保证物资质量、降低工程造
价和生产运营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平庄能源与全
体股东的利益。

    3.与国电下属企业发生日常关联交易

    与国电下属电厂发生的实际金额比预计金额减少了 77.23%,是由于 2017 年,
公司利用煤炭市场形势持续好转的时机,通过竞价方式将煤炭给市场用户,减少
了关联电厂交易量,从而提高了公司煤炭销售价格,增加了公司业绩。

    发表专项意见如下:公司利用煤炭市场持续向好时机,提高了市场煤销售比
重,提高了公司煤炭销售价格,增加了公司业绩。上述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合法,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独立董事签字:
    沈玉志
    陈守忠
    张海升
2018 年 4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