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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平能:关于公司在国电财务有限公司存贷款业务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2018-04-11  

						关于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在国电财务有限公司存贷款业务情况的

专项审核报告
信会师报字[2018]第 ZB10172 号
            关于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在国电财务有限公司存贷款业务情况的
                         专项审核报告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




                          目      录                        页   次


一、   专项审核报告                                              1-2


二、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                      1-1
       在国电财务有限公司存贷款业务情况汇总表
          关于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在国电财务有限公司存贷款业务情况的
                  专项审核报告


                                                信会师报字[2018]第 ZB10172 号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在审计了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平庄能源”) 2017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表,2017 年度的利润
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的基础上,对
后附的《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在国电财务有限公司
存贷款业务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进行了专项审核。

    一、管理层对汇总表的责任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37 号――涉
及财务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信息披露》的规定,如实编制和
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平庄能源管理层
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汇总表发表专项审核意
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
则,计划和执行审核工作以对汇总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
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
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审
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专项审核报告 第 1 页
    三、审核情况

    经审核,《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在国电财务有
限公司存贷款业务情况汇总表》已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深圳证券交易
所印发的《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37 号――涉及财务公司关联存贷款
等金融业务的信息披露》的有关要求编制。



    四、其他事项

    为了更好地理解平庄能源 2017 年度在国电财务有限公司存贷款
业务情况,后附汇总表应当与已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说明仅作为平庄能源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呈报 2017 年度涉及财
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贷款业务情况之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                       2018 年 4 月 10 日




                        专项审核报告 第 2 页
附表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在国电财务有限公司存贷款情况汇总表


编制单位: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余额

一、在国电财务有限公司存款         1,649,145,193.83     22,378,967,423.48   20,759,024,845.97      3,269,087,771.34

二、向国电财务有限公司借款




法定代表人: 徐晓惠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义                       会计机构负责人:孙义




                                                  专项审核报告 第 0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