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名杨燚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为独立董事,现就公司董事会提名杨燚为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事宜,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关于合法性的意见 经认真审阅被提名人的简历等,没有发现其存在《公司法》 第 146 条规定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 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其任职资格合法。 2、关于程序性的意见 (1)公司原独立董事袁红林先生因个人工作原因,已向公 司董事会提出辞职申请,公司独立董事出现空缺。 (2)董事会提名杨燚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程 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 我们同意将董事会关于提名杨燚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候选人的提案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独立董事:李汉国 陈玉宇 袁红林 2017 年 6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