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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美达股份:关于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2018-09-19  

						 证券简称:美达股份         证券代码:000782         编号:2018-047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
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委托贷款概述
       (一)委托贷款基本情况
       1、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下属控股子公司新会德华尼龙切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华尼
龙”)拟将自有闲置资金委托中国农业银行江门分行(以下简称
“江门农行”)向河南中科天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
科环境”)提供 9000 万元的委托贷款,期限三个月,贷款年化
利率为 10.5%,由青岛城乡社区建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为“青岛建融”)为本次贷款向德华尼龙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由于公司董事会已于2018年9月10日审议批准德华尼龙对
上海金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9000万元,本次委托贷
款事项已经2018年9月18日召开的公司九届董事会第4次会议审
议通过,董事会审议德华尼龙的对外委托贷款额度累计达1.8亿
元,超过公司上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0%,根据《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相关规定,本次委托贷款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3、本次委托贷款不构成关联交易。
       4、截止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对中科环境提供过委托贷
款或其他财务资助。
       (二)委托贷款合同主要内容
       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委托贷款事项后,公司拟与中科环

                                  1
境、江门农行签订《委托贷款合同》,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借款
    (1)借款币种及金额:人民币玖仟万元整。
    (2)借款用途:补充流动资金。
    (3)借款期限:三个月。
    (4)借款利率
     固定利率:按照每笔借款提款日单笔借款期限所对应的人
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基础上浮141.37931%,直至
借款到期日。
    2、罚息
    (1)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归还借款本金的,委托人
对逾期的借款从逾期之日起在约定的借款利率基础上上浮百分
之伍拾计收罚息,直至本息清偿为止。
    (2)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的,委托人对违
约使用的借款从违约使用之日起在约定的借款利率基础上上浮
百分之壹佰计收罚息,直至本息清偿为止。


    二、贷款对象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河南中科天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光明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3,001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4 年 05 月 16 日
    注册地址:郑州市中原区林山寨 2 号楼 1 单元 13 号
    经营范围:环境工程设计与施工;环保设备技术研究;建设
项目环境影响评估;大气、污水、烟尘治理技术咨询。
    股权结构如下图:




                              2
                   韩先峰

                       100%


              上海尚谷商贸有限公司                            何光明


                               99%                              1%




                               河南中科天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中科环境拥有多门类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其经
营主要以建筑废弃物资源化为主,把废弃物综合利用,转化为环
保资源,目前已掌握第三代生活垃圾综合利用处置技术、RDF 热
解处置工业固废技术、RDF 热解处置危险废物资源化技术、高强
度陶粒技术、流动床活性焦吸附污水提标技术等,实现垃圾、污
水变资源。中科环境从事的环保业务作为国家鼓励性事业,享有
免税优惠政策,未来前景较好。
    该公司及其股东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至目前,公
司没有对该公司提供过任何资金。
    2017 年末,中科环境总资产约 2 亿元,净资产约 1.3 亿元,
资产负债率 33.36%,中科环境 2017 年度营业收入约 1.13 亿元,
净利润约 0.47 亿元。该公司近三年及最新一期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5 年         2016 年         2017 年           2018 年 8 月
总资产                5,250          13,232          20,072              22,235
总负债                248             4,628           6,698               5,238
净资产                5,002           8,604          13,374              16,996
资产负债率%           4.72            34.97           33.36                23.5
营业收入              5,168           8,250          11,359               1,210
净利润                2,000           3,602           4,769                534



     三、风险防范措施
     为有效降低资金风险,本次委托贷款由青岛建融向德华尼龙
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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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7月经山东省金融办批准,青岛城市建设投资(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出资10亿元组建成立青岛建融,注册资本10亿元。
     2017年青岛建融通过增资扩股,注册资本增至20亿元,引入
山东省财金融资担保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省级
财政投资出资5亿元,原股东青岛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国有独资企业)配资5亿元。增资扩股后,青岛建融成为山
东省资本规模最大的融资性担保公司,主体信用评级等级提升至
AA+。根据企业征信报告显示,青岛建融未发生过违约失信的行
为。
     青岛建融近三年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2015 年       2016 年     2017 年
总资产                 12.87         22.78       23.61
总负债                 2.26          11.77       2.24
净资产                 10.6           11         21.37
资产负债率%            17.57         51.66        9.4
营业收入                1.1           1.1        1.02
净利润                 0.25          0.39        0.35

     此外,据担保方反映,借款方中科环境已向担保方提供足额
的反担保,保证抵质押物合计评估价值约3.66亿元,资金安全有
进一步保障。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在控制总体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的前提下,利用部分自
有闲置资金发放委托贷款,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
又能获得一定的经济收益。
     借款方中科环境拥有多门类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
术,其从事的环保业务作为国家鼓励性事业,享有免税优惠政策,
未来前景较好。中科环境目前总资产22235万元,资产负债率
23.5%,偿债能力强,信用良好,担保方青岛建融的履约能力强,
本次委托贷款的风险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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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委托贷款的发放不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开展,
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积极作用,根据公司资金管理中心
的建议及公司经营班子意见,董事会同意德华尼龙委托江门农行
向中科环境提供9000万元的委托贷款,期限三个月,贷款年化利
率为10.5%。


    五、公司承诺:在此项对外提供委托贷款后的十二个月内,
除已经收回对外委托贷款外,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超募资金
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
金,向河南中科天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已按照相
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该事项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
的基础上实施,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使用及业务开展需要,而
且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
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上述事项合法合规,可提高公司整体收益,风险较低,因此,
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对外
提供委托贷款。


    特此公告。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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