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证券:2017年证券公司次级债券(第二期)发行结果公告2017-05-25
证券代码:000783 证券简称:长江证券 公告编号:2017-035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证券公司次级债券(第二期)发行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发行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发行人名称(中文):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名称(英文):Changjiang Securities Co., Ltd.
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长江证券
股票代码:000783
注册资本:552,946.7678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尤习贵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号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号长江证券大厦
邮政编码:430015
董事会秘书:李佳
电话号码:027-65799866
传真号码:027-85481726
互联网网址:www.cjsc.com
电子信箱:inf@cjs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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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证券(不含股票、上市公
司发行的公司债券)承销;证券自营;融资融券业务;证券投资基金
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代销金融产品;股票期权做市
业务。
(二)债券转让条件确认的相关情况
根据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 2016 年 12 月 16 日取得深圳证券
交易所出具的《关于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证券公司次级债
券符合深交所转让条件的无异议函》(深证函[2016] 841 号)获准面
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 50 亿元的证券公司次级债券。
(三)债券发行及备案相关情况
1、债券全称: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证券公司次级债券
(第二期)
2、债券简称:17 长江 C2
3、债券代码:118962
4、发行总额:20 亿元
5、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面向合格机构投资者非公开发行。
6、备案机构:本期次级债券已于 2017 年 5 月 17 日完成向中国
证券业协会备案,备案金额为 20 亿元,网上备案编号为 SU8544。
7、分期安排:本次债券采用分期方式发行,本期债券为第二期
债券,发行总额为 20 亿元。
8、本期债券跨年更名情况:由于债券发行跨年度,按照公司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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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命名惯例,并征得主管部门同意,本次债券名称由“长江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2016 年证券公司次级债券”变更为“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 2017 年证券公司次级债券”;首期名称确定为“长江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2017 年证券公司次级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确定为“17 长
江 C1”。本期债券为第二期债券,名称确定为“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 2017 年证券公司次级债券(第二期)”,债券简称确定为“17 长江
C2”。
(四)债券产品设计
1、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次债券每张票面金额为 100 元,按
面值发行。
2、存续期限:本次债券为 5 年期债券,第 3 年末附发行人上调
利率选择权和发行人赎回选择权。
3、次级条款:本次债券的本金和利息的清偿顺序在发行人的其
他负债(不包括发行人已经借入或发行的与本次债券偿还顺序相同的
其他次级债务)之后,优先于发行人的股权资本和混合资本债;除非
发行人结业、倒闭或清算,投资者不能要求发行人加速偿还本次债券
的本金。
4、票面利率:5.30%
5、计息方式:本次债券按年付息,不计复利。
6、还本付息方式: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
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7、发行首日:2017 年 5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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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起息日:2017 年 5 月 16 日
9、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8 年至 2022 年每年的 5 月
16 日,若发行人行使赎回选择权,则其赎回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8
年至 2020 年每年的 5 月 16 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10、本金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期为 2022 年 5 月 16 日,如
发行人行使赎回选择权,则其赎回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0 年 5 月
16 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
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11、提前偿还本金安排:无
12、发行人赎回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
的第 3 年末赎回本期债券。公司将于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
前的第 30 个交易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
关于是否赎回本期债券的公告。若决定行使赎回权利,本期债券将被
视为第 3 年全部到期,发行人将以票面面值加最后一期利息向投资者
赎回全部次级债券。所赎回债券的本金加第 3 年利息在兑付日 2020
年 5 月 16 日一起支付,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
券持有人名单,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13、发行人上调利率选择权:若发行人不行使赎回选择权,则本
期债券将继续在第 4 年、第 5 年存续,并从第 4 个计息年度开始上调
票面利率,调整幅度为 300 个基点(含本数),其中一个基点为 0.01%,
上调后的票面利率将在第 4 年、第 5 年期间保持不变。发行人应在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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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不赎回本期债券公告的当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的信息披露媒
体上发布上调票面利率具体情况的公告。
14、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无。
15、担保措施及担保方式:无
16、债券受托管理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7、拟交易场所及转让事宜:本次债券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综合
协议交易平台进行交易。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
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综合协议交易平台进行转让。本次债券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综合协议交易平台转让,转让方和受让方须遵守深圳证券交
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相关业务规范,受让方须具备
《证券公司次级债管理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证券公司次级债
券机构投资者条件。转让后本次债券持有人不超过 200 人。
18、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
资本次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19、偿债保障措施:
(1)专项偿债账户安排
公司将为偿付次级债券的本金和利息设立专项偿债账户,通过对
该账户的专项管理,提前准备债券利息和本金,以保证还本付息。
专项偿债账户的资金来源主要由公司日常营运资金稳健经营所
产生的现金流入、通过其他融资渠道筹集的资金、公司自有资金和抛
售自营证券取得的资金及其它合法的途径取得的资金等。
本期债券到期日前的第 30 个工作日以前,公司将密切跟踪、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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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募集资金使用部门金融资产的到期现金流,统筹安排好流动性管理
工作,逐步加大资金备付能力,并按照相关监管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
作。如预期市场流动性状况趋紧,公司将提前启动本息兑付准备工作,
提高流动性备付水平,以应对支付本金和利息的需要,确保在实际付
息日及到期日前,公司将相应资金划入专项偿债账户,确保按期偿付
本金和利息。
(2)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发行人和债券受托管理人已按照《试点办法》的要求共同制定了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债券持有人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行使
权利的范围、程序和其他重要事项,为保障本期债券本息的按约定偿
付做出了合理的制度安排。
(3)充分发挥债券受托管理人的作用
本期债券引入了债券受托管理人制度,由债券受托管理人代表债
券持有人对发行人的相关情况进行监督,并在债券本息无法按时偿付
时,代表债券持有人,采取一切必要及可行的措施,保护债券持有人
的正当利益。
发行人将严格按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规定,配合债券受托
管理人履行职责,定期向债券受托管理人报送发行人承诺履行情况,
并在发行人可能出现债券违约时及时通知债券受托管理人,便于根据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采取必要的措施。
(4)专门部门负责每年的偿付工作
发行人指定财务部门牵头负责协调本期债券的偿付工作,并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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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其他相关部门在每年的财务预算中落实安排本期债券本息的兑
付资金,保证本息的如期偿付,保证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5)制定并严格执行资金管理计划
本期债券发行后,发行人将根据债务结构情况进一步优化公司的
资产负债管理、加强公司的流动性管理和募集资金使用等资金管理,
并将根据债券本息未来到期应付情况制定年度、月度资金运用计划,
保证资金按计划调度,及时、足额地准备偿债资金用于每年的利息支
付以及到期本金的兑付,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6)严格的信息披露
发行人将遵循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原则,使公司偿债能
力、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受到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和股东的
监督,防范偿债风险。发行人将按《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相关主管
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重大事项信息披露。
20、募集资金开户行及账户信息
指定专项账户开户银行名称:招商银行循礼门支行
指定专项账户账号:027900012110928
(五)债券资信评级机构与信用等级
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 级,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级。联合评级对发行人的评级展
望为“稳定”。
(六)承销机构和承销方式
1、承销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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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2、承销方式:本次发行由联席主承销商以代销方式承销。
(七)募集资金用途和用途变更程序
1、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 20 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
全部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
2、用途变更情况:在债券存续期内,如确需变更募集资金用途
的,应经债券持有人会议同意,且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并按相关
规定报国家发改委、交易所或中国证券业协会等主管部门审批或备案。
(八)登记注册情况
本次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提交登记申请。
二、发行结果情况
(一)发行期间:2017 年 5 月 15 日至 2017 年 5 月 16 日;
(二)实际募集资金规模:20 亿元;
(三)实际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
理办法》、《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的要求。
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关报备及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五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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