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证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10-27
证券代码:000783 证券简称:长江证券 公告编号:2017-071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 2017 年 10 月 22 日
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各位董事。
2、本次董事会会议于 2017 年 10 月 26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 12 人,11 位董事亲自出席会议
并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韩建旻先生因在会议通知期内暂未取得联系,
缺席本次会议。
4、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于
2017 年 10 月 27 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与会董事以赞成票 11 票,反对票 0 票,
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二)关于修改<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绩效管理
制度>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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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顺应行业监管政策及导向,进一步提升管理效能,完善公司激
励机制,加快推动公司跻身行业第一方阵,公司对《长江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绩效管理制度》进行了全面修订。公司独立董事
对该事项出具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与会董事以赞成票 11 票,反对票 0 票,
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三)《关于<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三年发展规划(2018-2020
年)>的议案》
为指导公司未来三年的发展,公司分析了目前的发展状况和经营
环境,在此基础上明确了发展目标和战略方向,并拟定了相应的发展
路径和保障措施。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与会董事以赞成票 11 票,反对票 0 票,
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四)《关于提请股东大会解除相关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
鉴于公司独立董事韩建旻先生已经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
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无法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务,
根据深交所《独立董事备案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解除韩建旻先生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韩建旻先生上述职务解除后不再担任公司
其他职务。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出具了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与会董事以赞成票 11 票,反对票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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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五)《关于增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解除韩建旻先生独立董事职务后,公司将出现独立董事占董
事会全体成员比例低于三分之一以及独立董事中没有会计专业人士
的情形,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
职资格监管办法》等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薪酬
与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王建新先生为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王建新先生任职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监管机构核准其任职
资格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王建新先生简历见附件。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该议案需经深圳证券交
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已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相关要求将独立董事候选
人详细信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进行公示。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于
2017 年 10 月 27 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与会董事以赞成票 11 票,反对票 0 票,
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六)《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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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开具体事项、时间及地点另行
通知。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与会董事以赞成票 11 票,反对票 0 票,
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表决票;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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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建新,男,1973 年 4 月生,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博士,全国
青联委员、百千万国家级人才。现任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研究员、教
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航资本、西仪股份、南天信息独立董事;曾
任财政部副处长、处长,云南财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中外运、报
喜鸟、冀东水泥、宁波华翔等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
王建新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
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
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
对象;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王建新先生担任证券公
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尚待中国证监会湖北监管局核准,其他条件符
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
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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