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证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函2019-04-20
独立董事关于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函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将于 2019
年 4 月 18 日召开,本次会议拟审议《关于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预计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及《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事前审阅了公司关于 2019 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文件,现发表意见如下:
一、公司拟审议的关于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
司日常经营的需要,有助于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提高公司业务开展效
率;
二、该类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无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
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该类交易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
议。
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签名:
温小杰、王瑛、王建新、田轩
二○一九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