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证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度保荐工作报告2019-04-20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长江证券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姓名:蒋杰 联系电话:021-38676535
保荐代表人姓名:郭威 联系电话:0755-23976336
保荐代表人姓名:葛文兵 联系电话:0755-88602286
保荐代表人姓名:戴露露 联系电话:0755-88602286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无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
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 是
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4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是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未现场出席,审阅了历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次会议通知及其决议
未现场出席,审阅了历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次会议通知及其决议
未现场出席,审阅了历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次会议通知及其决议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1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3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无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2次
(2)培训日期 2018 年 12 月 19 日
结合相关案例,对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近
期发布的再融资的最新
(3)培训的主要内容 审核要求、并购重组相
关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的相关规则进行了讲
解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2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
无 不适用
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
无 不适用
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
无 不适用
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
是否履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的原因及解
行承诺
决措施
1.公司主要股东三峡资本控股
有限责任公司承诺如下:
本公司成为证券公司股东后,
自持股日起 48 个月内不转让所
持证券公司股权(属于同一实
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
转让证券公司股权,或者本公 2015 年 9
司发生合并、分立导致所持证 48 个月 是 不适用
月2日
券公司股权由合并、分立后的
新股东依法承继,或者本公司
为落实中国证监会等监管部门
的规范整改要求,或者因证券
公司合并、分立、重组、风险
处置等特殊原因,所持股权经
证监会批准发生转让的除外)。
2.公司第一大股东新理益集团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理益集
团)承诺如下: 2016 年 11
48 个月 是 不适用
本公司成为长江证券股东后, 月 23 日
自持股日起 48 个月内不转让所
持长江证券股权(属于本公司
3
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
体之间转让长江证券股权,或
者本公司发生合并、分立导致
所持长江证券股权由合并、分
立后的新股东依法承继,或者
本公司为落实中国证监会等监
管部门的规范整改要求,或者
因长江证券合并、分立、重组、
风险处置等特殊原因,所持股
权经证监会批准发生转让的除
外)。
新理益集团有限公司原
拟自 2017 年 5 月 23
日起 12 个月内完成增
持,但由于 2018 年 4
月 12 日至 2018 年 10
月 11 日止为其增持公
司股份的短线交易禁止
期,因此新理益集团无
3.公司第一大股东新理益集团
法按期完成前次增持承
有限公司承诺如下:拟增持长 2018 年 10
诺。出于对长江证券发 是 不适用
江证券股份不少于 30,000,000 月 11 日
展前景的持续看好,新
股
理益集团计划继续履行
增持承诺,增持期间自
原增持承诺到期日起延
长六个月(如遇敏感期、
窗口期、短线交易禁止
期等不能进行增持操作
的情况,增持期间相应
顺延)。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2018 年 8 月,原保荐代表人施伟先生因
工作变动,无法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责任,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长江保荐委派马晓露先生接替其负责持
续督导工作。
4
2018 年 9 月,原保荐代表人马晓露先生
因工作变动,无法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责
任,长江保荐委派葛文兵先生接替其负
责持续督导工作。
2019 年 1 月,原保荐代表人王运奎先生
因工作变动,无法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责
任,长江保荐委派戴露露女士接替其负
责持续督导工作。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
详见《长江证券 2018 年年度报告》第五
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
节第十二项披露的相关内容。
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5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蒋 杰 郭 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6
(本页无正文,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葛文兵 戴露露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