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证券:关于公司董事2018年度薪酬与考核情况的专项说明2019-04-20
关于公司董事 2018 年度
薪酬与考核情况的专项说明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证券公司治理准则》以
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现将公司董事 2018 年度薪酬与考核情
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董事 2018 年度薪酬发放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薪酬相关规定,公司按每名外部董事每年税前 20
万元的标准,向其支付董事津贴。公司部分外部董事已按照上述标准
及实际履职时间领取了 2018 年度津贴。
公司内部董事依照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绩效管理制度和薪酬管理
制度进行考核,确定并发放薪酬。
二、公司董事 2018 年度履职及考核情况
2018 年,公司董事会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9 次、召集股东大会 3
次,现任董事均出席会议并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行
使职权,无缺席情况发生。根据专业职能,董事会组织召开了 19 次
专门委员会会议,对拟提交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进行讨论和论证,
提高了董事会议事效率和决策质量。
2018 年,各位董事充分运用自身专业优势,对提交董事会审议
的事项进行深入研究、审慎判断,保证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与严谨性;
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全面、深入了解行业发展状况和公司运营情况,
与公司经营层保持密切沟通,并提出诸多宝贵意见和建议;持续跟踪
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促进了公司各项业务的合理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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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稳步开展,为公司长远发展夯实了基础。
2018 年,公司董事严格遵守其公开做出的承诺,忠实、诚信、
勤勉地履行董事职责,未发生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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