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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武汉中商:关于同意政府征收房屋的公告2018-01-20  

						证券代码:000785              证券简称:武汉中商           公告编号: 临 2018-004




                    武汉中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同意政府征收房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2018年1月18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以8票同意、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同意政府征收房屋的议案》。
   2、本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交易概述
    为加快旧城区改建,根据《武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市
人民政府令第 234 号)等相关规定,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政府决定对楚宝片旧城改
建项目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实施征收。公司作为公有房屋承租人,与房管部门
签订《武汉市城镇公有房屋非住宅租约》,租赁位于武汉市江汉区中山大道 927
号房屋开设妇幼用品商场,该妇幼用品商场位于旧城改建范围之内,商场营业场
所建筑面积 1416.39 平方米。公司拟与江汉区城区改造和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签
署《房屋征收补偿协议》。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武汉市政府意见,拟
定上述房屋的征收补偿总额为人民币 58,816,701 元。
    二、交易对方概况
    交易对方为江汉区城区改造和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江汉区城区改造和房屋
征收管理办公室与本公司及本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
人员方面无关联关系。本次征收房屋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武汉市江汉区中山大道 927 号房屋为公有,权证号江房非直 0000262,房屋
建筑面积为 1416.39 平方米。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补偿项目
       对位于武汉市江汉区中山大道 927 号房屋以及与该房屋征收工作相关的其
他补偿项目。
       2、补偿金额
       武汉市江汉区城区改造和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按照协议约定的补偿项目,征
收补偿总额为人民币 58,816,701 元。
       3、定价依据
       为保证此次征收资产事项定价公允,对相关标的进行评估,拟定房屋以及与
该房屋征收工作相关的其他补偿等补偿费合计为人民币 58,816,701 元。
    4、付款方式
       《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且履行完公司法定程序生效后七个
工作日内支付。
       五、涉及征收事项的其他安排
    本次征收事项所得资金将会用于补充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
       六、交易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此次武汉市江汉区城区改造和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征收公司上述房屋使用
权,减少该资产后续年租金收入 88 万元;在获得征收补偿款后,预计增加公司
2018 年度非经常性收入约 5,600 万元,相应增加 2018 年度净利润约 4,000 万元。
   七、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征收位于武汉市江汉区中山大道 927 号房屋,满足了武汉市城市建设总
体规划的需要,同时公司获得征收补偿资金,进一步改善公司财务结构,促进公
司平稳发展,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该事项并按规定履行审批程
序。
    八、备查文件
    1、武汉中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决议
    2、武汉中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武汉中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