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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武汉中商: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04-27  

						                                                   武汉中商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武汉中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8 年,在公司全体股东、董事会以及管理层的支持和配合下,监事会成员本
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和有
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履行监督职责。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重大决策事项、
重要经济活动都积极参与了审核,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公司董事、经理层等执行
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了监督,不定期的检查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积极维护全体股
东的权益。
       一、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会务情况
       (一)列席董事会情况
       2018年度公司监事会列席了历次董事会会议,认为: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出
席人资格以及决策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同时,董事会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依法行使法
律和股东赋予的权利,未出现损害公司利益、股东利益的行为;未出现违规操作行
为。
       (二)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和决议内容
       2018年度监事会共召开了4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2017年利润分配预案》等5项议案。本次会议的决议公告于 2018 年 3月 31 日
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
文》。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相关内容于 2018 年 4 月 2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3、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
摘要》。2018年度半年度报告相关内容于 2018 年 8 月 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4、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及正文》、《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等2项议案。2018年度第三季度报告相关
内容于 2018年 10月 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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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监事会履行职责情况
    2018年度为规范公司的运作,监事会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监督,忠实地履
行监督职能。
     (一)经营活动监督
     监事会成员列席公司董事会各次会议,对公司经营管理中的重大决策实施监
督。对公司经营管理层执行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以及经营计划、重大投资方
案、财务预决算方案等方面,监事会适时审议有关报告,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
具体情况,并对此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
     (二)财务活动监督
    检查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是监事会的工作重点,首先督促公司进一步完善财务
管理制度和内控制度;其次要求公司财务部门定期提供报告和相关财务资料, 及时
掌握公司财务活动现状;实施财务监查,不定期对公司财务活动状况进行监查,根
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公司特点提出部分意见,促进公司财务管理
水平的提高。
    (三)管理人员监督
    对于公司董事、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行为,监事会履行了日常监督职能,
督促公司管理层人员依法办事,不断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保证公司经营活动依
法进行。
    三、监事会对公司有关事项发表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 依
法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根据检查 结果,
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2018年度监事会成员依法列席了公司所有的董事会议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的决
策程序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严格的监督。监事会认为: 公
司的决策程序严格遵循了《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
及《公司章程》所作出的各项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 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 章程或有损于公司
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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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意见
    监事会对2018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财务成果等进行了认真细致、
有效地监督、检查和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
状况良好。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18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中
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8年财务报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
见的审计报告,认定公司会计报告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 监事会认为,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意见和对有关事项作出的评价是客观公正的。
   (三)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依据中央理顺国企经营管理,为经营实体松绑解困、一心一意
搞经营的战略性惠民政策,对所属职工家属区涉及的供水、供电及物业管理实施分
离移交,减轻企业负担,降低公司成本费用,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在董事会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郝健先生、贾蕾女
士回避表决,程序合法。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情况,公司未为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关联方或个人提供担保。
     (四)公司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等行为。
    (五)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2018年,专班持续推进中商广场三期建设项目(省幼师391号资产)的上位规划
调整,推动政府牵头召开协调会,研究更加符合实际的规划,力求满足公司和其他
周边单位的扩建需求,根据市场和政策变化调整开发方案与进度。
    配合江岸区政府完成中山大道927号房屋拆迁征收,最终核定补偿款5,881.67万
元,并于2018年2月8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同意政府征收房屋的议
案》。
    以上资产出售定价原则以双方协商、评估价为基础,交易方式、交易价格合理,
不存在内幕交易。
    (六)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公司 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
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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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的执行,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管理风险,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
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保证了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与资产安全, 确保了财务报告
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提高了经营效率与效果,促进了公司发展战略的稳步实现。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七)对《公司2018年度报告》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经监事会对《公司2018年度报告》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年报编制和审议程
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年报的内容和格
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较真实的反映公司
2018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
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八)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能够按照《内幕知情人登记制度》、《外部单位报送信息管理制度》的要求,
做好内幕信息管理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 能够如实、完整记录内幕信息在
公开披露前的报告、传递、编制、审核、披露等各环节所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
公司对定期报告以及其他重大事项披露期间等敏感期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
查,没有发现相关人员利用内幕信息从事内幕交易。
    四、2019年监事会重点工作
    2019年,公司监事会将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
则》赋予监事会的职责,恪尽职守,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规范召开会议,强化会议监督。按照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组织召开
监事会会议、出席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高管层工作会
议,并发表意见和建议,强化会议监督。
    (二)对公司董事、经理层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
点关注董事会及高级管理层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资本管理和信息披露等工作的
履职情况;董事在决策过程中充分发表意见和提出建议的情况,独立董事是否持续
具备应有的独立性、是否有足够时间和精力履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执行情况,以
及高级管理人员执行“三会”决议的情况等等。
    (三) 向全体股东负责,拓宽监督领域,对于组织开展的专项审计做好跟踪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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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对公司财务的合法合规性进行检查,对外部审计机构的聘用进行监督,重点
关注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重要财务决策和执行情况。
    (四)对子公司开展巡视调研,以多种形式加强与子公司管理层及员工的沟通,
了解子公司经营情况,就公司经营提出意见和建议,督促风险管理制度和业务规范
的执行;加强与员工的交流,听取员工的意见,并将有关情况反映给公司董事会和
经理层。
    (五)对公司的信息披露进行监督,督促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及其相关人员
重视并按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确保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六)对公司重大事项审议进行监督,包括交易、公司及相关方承诺、重大投资、
对外担保、重大融资、利润分配方案等进行审核监督。
    (七)完善运行机制。对照公司法、监管要求和章程,全面梳理监事会现行制度,
强化监事会监督职责。完善监事会与董事会、高级管理层信息沟通及工作联系制度,
加强制度的执行落实。建立监事会监督成果的运用机制,对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督促落实整改措施,提高监督的权威性和有效性。
    (八)加强学习培训。组织参加监管部门、专业机构和公司组织开展的内外部培
训,学习法规政策、监管要求及行业信息,掌握经济形势和宏观经济政策,学习商
业知识和经营管理的理念,提升监事履职能力。




                                             武汉中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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